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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前 福建全省禁养区猪场要全面关闭、拆除

2015-06-17 08:00:26 陈文浩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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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措施”加强部门联动治污

生猪养殖废水排放,是影响福建水质的重要污染因子。抓住这一“牛鼻子”,省政府去年就出台了治理生猪污染的“六条措施”,提出到2015年上半年,全省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户)要全面关闭、拆除。

长期以来,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之难,主要难在养殖场在地区分布上点多面广,在防治监管和技术指导上多头管理。“六条措施”完善和加强了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六条措施”出台后,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等开展多次联合行动。“‘六条措施’有很大篇幅强调对猪场的改造。”省农业厅有关人士表示,“当前拆掉的是粗放式、高污染的猪场,大力发展的是标准化、生态型的规模猪场。”

记者了解到,省农业厅和省环保厅近日还将联合开展重点区域生猪养殖污染专项督查,主要督查闽侯县、福清市、南靖县、尤溪县、延平区、新罗区、永定区、武平县等8个重点县(市、区)。督查情况汇总后,将向省政府报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将被通报、约谈或者限批。

“六条措施”还进一步强化了生猪污染防治的属地管理和政府领导责任。今年4月8日,省政府还召开专门会议,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了2015—2018年生猪养殖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地方也将层层下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治理工作落实到人、整治措施落实到场(户)。

□数据点击

去年以来,全省累计关闭拆除禁养区猪场5万多家,减少生猪存栏463.1万头,消减COD(化学需氧量)21.5万吨、氨氮1.1万吨。

去年以来,全省累计支持1053家养猪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改造进程明显加快。

去年省政府出台“六条措施”后,2014—2018年各级财政对养猪场标准化改造升级的投入将达到35.7亿元,确保2018年底前全省可养区内养猪场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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