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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本二批公办学校不再降分录取 首度纳入高校农村计划

2015-06-19 17:09:35 刘丰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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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6月19日电(记者刘丰)今日上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就今年福建高招政策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访谈中,陈明庆为考生和家长解读了今年福建文史、理工类的降分录取政策,以及首度在福建实施的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并为即将填报志愿的考生支招。

关键词 降分

本二批公办学校不再降分录取

今年,在文史、理工类招生过程中,本科院校原则上不再降分录取。同时,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也不降分录取。

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专业生源不足时,经批准最多可降20分(含20分)录取。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可在本一批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

按照本科二批分数线招生的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第二次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的考生。

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省内其他高职院校可在专科线下一定幅度内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其中: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最多可降10分,其他公办高职院校最多可降20分,民办高职院校最多可降30分,省内公办高职院校举办农、林、水、地、矿、油等部分专业最多可降40分,省内民办高职院校举办的农、林、水、地、矿、油等部分专业最多可降50分。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除了文史、理工类外,今年艺术类和体育类的降分录取政策与去年一样,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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