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20年前离奇命案开庭审理 凶手竟是妻子的表哥
2015-06-21 07:38:4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三名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 在庭审中,邱初梓讲述了案件的经过。1995年9月20日晚,他在水田里铺设了电网电老鼠,并潜在附近观察。凌晨时分,他突然听到有人叫喊,发现有人可能触电了,立即去关掉电源,然后看见邱光辉双脚站在田里,后背紧挨田埂半躺着,人已没有呼吸。他当即逃离了现场。清晨六七点,他再回到现场,要求经过的一位村民帮忙掩埋尸体,遭到对方拒绝。之后,他独自将尸体拖到旁边的甘蔗地水沟里掩藏。当天下午,他和兄弟邱初生前往村部后“长町架”山上挖好土坑,于第二天凌晨,叫来侄子邱建国,一起将尸体运到山边掩埋。 随后,邱初生被重新带到法庭时,突然摔倒在地板上。法警立即上前搀扶,并拿来矿泉水让其饮用。审判长只好临时休庭。邱初生休息10来分钟后,表示体力已恢复,可以接受审判。于是,法警搬来凳子,让其坐着受审,并帮其打开手铐。 被告人邱初生称,他们兄弟五人,两个已送人了。案发当日,哥哥邱初梓说电死了人,他为了兄弟,只好前去帮忙。他搬运尸体时,死者手上抓着电线。邱建国也表示,他被叫去帮忙搬运、掩埋尸体。 在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表示认可。 辩护律师表示过了刑事追诉期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称,邱初梓在村供销社人员密集的地方私设电网,以危险的方式危害了公共安全,并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以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五至六年。邱初生和邱建国明知邱初梓造成一人死亡,仍帮助其搬运掩埋尸体,隐瞒其犯罪事实,妨碍了公安机关破案,应以包庇罪对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两至三年。 邱初梓的辩护律师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邱初梓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由此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律师同时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1995年案发到2014年被告人被抓,已经19年多了,根据1997年之前的刑法相关规定,已过了10年的刑事追诉期。 邱初生和邱建国的辩护律师均表示,两名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包庇罪,应属于毁灭证据罪,且也已过了刑事追诉期。 此外,死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恤金等,共计137万余元。在庭审最后阶段,审判长问双方,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愿意协商,双方均表示愿意。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择日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陆续被带离法庭时,邱初生说了一句“没有钱赔偿”,引起死者家属的不满。两方家属在法庭里冲突起来,甚至发生肢体冲突,场面一度失控。好在法警及时介入,将双方家属隔离开来。 |
相关阅读:
- [ 06-18]台媒:台湾五子命案行凶照外流 检方错怪警方
- [ 06-15]华裔蓝可儿命案饭店再发疑案 男子擅自闯入跳楼亡
- [ 06-15]台湾五子命案:两具白骨DNA确认为凶犯夫妇(图)
- [ 06-15]温州瑞安一工业区发生命案致三死两伤(图)
- [ 06-12]台湾五子命案露曙光 警方发现两具白骨疑为凶犯
- [ 06-11]广东湛江一超市发生命案 警方悬赏缉凶
- [ 06-03]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寓发生一起命案 致2人死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