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规范行业协会发展 公务员不得在协会兼职
2015-06-22 09:36:5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周艾连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6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发布《福建省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草案拟规定,行业协会名称应当反映所属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并与已登记的行业协会名称有明显区别。名称应当依次包括行政区域、行业性质,并以“行业协会或商会、公会”字样结束。非全省性行业协会名称中不得有“福建”“八闽”“全省”等字样。 草案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逐步将能够由行业协会承担的服务职能以及社会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职能等,通过授权、委托及其他方式依法转移给有关行业协会承担;有关部门不得将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职能范围内的职能转移至行业协会,实行有偿收费。 |
相关阅读:
- [ 06-10]省公务员面试临时弃考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 [ 04-24]闽公务员招考笔试25日进行 福州地区共招收700人
- [ 04-03]女公务员到珍爱网找真爱 交1.58万会费至今单着
- [ 04-02]今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最终通过资格审核130401人
- [ 03-31]今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减少录用134人
- [ 03-28]公务员省考报名截止 530人争考福州医保一科员
- [ 03-24]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最热职位已报名409人
- [ 03-22]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第二天 多数职位无人报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