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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吸毒易引发恶性案件

2015-06-24 16:04:23 郑良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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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6月24日电(记者 郑良)福建省高级法院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吸食毒品不仅危害吸食者身心健康,而且直接导致吸食者行为控制力下降,易引发“毒驾”、杀人、放火、绑架等恶性案件。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福建共查处“毒驾”574起,甚至出现个别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吸毒驾车现象,因“毒驾”引发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14年12月11日6时许,犯罪人员杨高洪吸食毒品后心里烦躁,遂在福州罗源县凤山镇东门桥上用石头砸行人,并强行将他人停在路边的出租车开走。杨高洪无证驾驶该出租车在人流密集的罗源中心市场路段横冲直撞,撞上黄某等两人。罗源县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杨高洪有期徒刑4年。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4年以来,全省因吸毒引发的杀人、伤害、放火、绑架等恶性案件300多件,造成十余人死亡。

2013年8月12日零时许,犯罪分子王祖文在家中吸食“K粉”后,拿出一把双刃长剑到其养祖父母的卧室,持剑朝两位老人头部、胸部、腹部等处乱砍乱刺,导致两人当场死亡。随后,王祖文又持剑追砍闻讯前来的养父,导致其轻伤。该案经泉州中级法院一审、福建高级法院终审,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说,毒品是祸害之源,公众要切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自觉抵御毒品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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