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解读
2015-07-02 09:57: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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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高层次人才到区内创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税收激励。加快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在区内实行促进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加盟、吸收股权投资、发展离岸业务等方面的税收激励办法。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原则上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土地供给。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投资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用地;福州根据需要提供1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1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平潭根据需要提供2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2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 投融资服务。对区内高层次人才运营的优秀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400万元的债券贴息;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总额2%的担保补贴;对金融机构提供非担保融资服务形成的本金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 经费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团队建设经费支持、1亿元的公共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五、对人才居家生活方面将提供哪些便利措施? 安家补助。对经确认且正式到岗落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200万元的安家补助。 住房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租金,离开自贸试验区时可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等优秀应届毕业生,福州、平潭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的过渡住房。 子女(转)学。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选择教育部门推荐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其他方面。在医保社保、配偶安置、交通便利、往来和签证(注)居留等方面,实施更加优惠便利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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