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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屏南县委宣传部原部长郑剑锋因受贿获刑8年

2015-07-05 09:32:29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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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对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润枝(副处级)受贿案提起公诉。经查,2008年至2011年,林润枝在担任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福州两家图书公司发行《课课通》教辅材料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两家公司业务员所送钱财。

由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宁德市环三实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成文(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由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屏南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郑剑锋涉嫌受贿一案,经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剑锋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查,2000年至2014年,郑剑锋在担任屏南县代溪镇党委书记、屏南县副县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宣传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投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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