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经济 > 正文

福建率先全面放开民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2015-07-21 08:14: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我省率先全面放开民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民营项目是否招投标,自己说了算

东南网7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 王永珍)近日,省发改委出台《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非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项目单位不需申请核准招标事项,由其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发包,是否进入有形市场开展工程交易活动”。这意味着,福建率先全面放开民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未来民营项目有无必要通过招标发包,都由项目单位自己说了算。

“此次对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范围作出大幅度精简,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的充分体现,将有效加快项目落地。”20日,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省发改委副主任林文斌表示。

据介绍,自2001年起,凡是经省发改委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货物采购的环节的招标事项,均需经过核准,主要涉及招标的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以前,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项目,都在审批项目的同时确定要不要进行招投标、是公开招投标还是委托招标。

改革招标事项核准,关键要分清项目类别,明确到底该管什么。

“招标本身属于采购活动,按照国外惯例,招标核准更多应用于政府采购领域。”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文洋说,“而作为民营项目,当然该由自己决定谁来建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