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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2015-07-27 07:31: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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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着力发展海洋经济

推动海洋产业集聚升级,加快发展高端临海产业、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进一步优化现代渔业发展。推进实施种业创新及产业化工程,推动建设一批良种繁育基地、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海洋牧场等,壮大优势品种养殖规模,鼓励和支持湾外海域水产增养殖。加大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研发力度,推进水产加工产业向高端延伸。加快推进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扶持建设一批多功能远洋渔业产业园区、海外综合开发基地,力争远洋捕捞产量、产值全国第一。

积极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优先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材料等产业,发展海洋可再生能源装备、海洋矿产资源开发装备和海水淡化利用设备,推进一批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研究利用潮汐能和海洋天然气水合物等,培育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海洋能产业基地。

持续壮大现代海洋服务业。建设完善“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推进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构筑以海洋旅游与海洋文化创意、港口物流为主导,涉海金融、海洋信息服务为保障的现代海洋服务产业体系。稳妥发展滨海旅游业,推进蓝色滨海旅游带建设。加快发展涉海金融、信息、商务会展、科技咨询、中介等服务业。

集聚发展高端临海产业。加快建设厦门湾、闽江口、泉州湾、三都澳等四大船舶产业集中区,推进骨干船企与国内外大型船企、知名船舶设计研发机构合作,整合技术研发资源,开发大型运输船、汽车滚装船、远洋渔船、执法船等专业船舶,支持船舶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提升船舶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船用机械配套产业和海工装备产业,推进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环保、海水综合利用、海上储油设备及油气生产平台、大功率风机、港口机械等项目建设,提升海洋工程研究水平。积极引导大型央企、民企和外企在核心港区后方布局大型临港产业项目,推动临海产业高端化发展。

十一、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步伐

着力园区提升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和资源整合,形成产业集聚、要素集中、资源节约的发展模式,激活园区发展潜力,促进园区转型升级,打造产业升级版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强化规划引导转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新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机衔接,促进“多规合一”,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打造一批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产业新城。依托厦门翔安、福州长乐等机场,规划临空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临空产业和空港物流业。支持一批集约程度较高的老工业园区依法依规扩区升级。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石化等七大重点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退城入园,促进中心城区工业企业按行业属性向产业园区搬迁,鼓励支持园区共建,促进规模小、布局散、产业层次低的县乡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引导全省产业园区朝创新型、集约型、生态型方向发展。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园区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平整土地等“五通一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水平。发挥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及产业园区与省工业园区建设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园区公用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等建设。支持产业园区盘活经营性资产,构建园区建设投融资实体,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或国内外专业化园区建设机构,共同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加快产业园区污水及固体废物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管网等公用设施建设。开展省级循环化改造、两化融合等试点示范园区建设。

优化园区发展软环境。支持园区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平台建设,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入园企业创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投融资和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投融资体制,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探索共办“区中园”。加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力度,引导在园区内设立区域性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园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和高水平创业团队。探索建立产业园区动态管理机制,理顺产业园区与所在地政府的事权、财权关系,整合调整一批经济区划与地理区划矛盾突出的园区,有条件的园区与行政区实行“区街合一”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专业化企业运营模式,支持引进国内知名的专业化园区运营商,推动园区经营主体向企业化和产业服务者转变。

鼓励园区引进龙头项目。组织产业园区开展专题招商,重点对接国内外知名企业、著名品牌等龙头企业。通过龙头带动,加快培育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且投资规模较大的龙头产业项目入驻产业园区,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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