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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下月执行机动车驾训教练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新收费标准

2015-07-27 18:41: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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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7日讯(本网记者 王帅)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日前省物价局重新核定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从2015年8月1日开始执行,期限3年。

根据新收费标准,获得驾驶员培训教练员资格需交纳的培训费用为2380元。其中,60课时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练员培训收费460元/人,110课时机动车驾驶培训操作教练员培训以及110课时道路客货、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培训各收费960元/人。

据了解,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培训考试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培训单位要将未完成的课时按照平均课时费标准退还培训费;考生考试不及格需要补考时,第一次补考不收费,第二次补考按照规定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收取的考试费包括理论考试50元、示范教学考试150元及按实际成本收取的培训、考试过程所消耗汽油费。考试费含发证费用,发证单位对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时,不得另外收取证书费,但证书到期、变更、遗失、损坏等,需要换发新证的,可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本。

附件: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收费标准表

项目

名称

培训课时

金额(元/人)

 

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练员培训

60

460

机动车驾驶培训操作教练员培训

110

960

道路客货、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培训

110

960

理论考试

 

50

示范教学考试

 

150

   备注:1.培训教材费120元/人.期。2.培训、考试过程所消耗汽油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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