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7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近日,环保部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我省的厦门、福州分别位列上半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第五、第十名。 据介绍,2015年上半年,国家环境监测网继续开展环境空气、酸雨、地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城市噪声等各环境要素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地、州、盟所在地)达标天数比例在5.5%~100%之间,平均为72.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7.3%,其中轻度污染比例为18.7%,中度污染占5.2%,重度污染占2.7%,严重污染占0.7%。首要污染物为PM2.5。 第一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以下简称74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21.1%~98.9%,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O3。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好转。74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郑州、唐山、石家庄、衡水、济南、邯郸、沈阳和太原,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拉萨、惠州、舟山、厦门、中山、珠海、深圳、昆明和福州。 上半年,开展酸雨监测的全国470个城市中,有164个城市出现过酸雨。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6)比例、较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0)比例和重酸雨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4.5)比例分别降低4.5、5.8和3.2个百分点,全国酸雨污染状况总体有所改善。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南的大部分地区,以及重庆西南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约7.6%。其中,较重酸雨区占国土面积的1.6%,与上年同期相比,酸雨区面积、较重酸雨区面积均降低2.4个百分点。全国酸雨频率均值为14.8%。目前我国酸雨类型仍以硫酸型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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