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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福州特色法律保障模式为青运会“护航”

2015-07-29 18:27:39 倪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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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青运会执委会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执委会法律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市委礼堂举行

东南网7月29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 实习生 陈钰涛)今日,青运会执委会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执委会法律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法律服务供应商、执委会法律顾问授牌仪式在福州市委礼堂举行。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法律服务供应商”、“第一届全国青运会执委会法律顾问”称号。

会上,福州市司法局局长唐新文通报了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相关情况。他表示,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是建国以来福建省和福州市举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综合性体育赛事并备受各界瞩目。市执委会于2014年3月研究决定由福州市司法局负责并授权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青运会法律保障工作,2015年3月正式设立法律保障处,以此为青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他提到自承担法律保障工作以来,福州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法治青运”、“节俭办会”的理念,希望创建的“1+X”福州特色法律保障工作模式能探索出一条适合福州地方政府部门举办大型项目使用的高质量、低成本的法律保障工作模式。

同时,他指出在“1+X”护航下,法律保障工作具体呈现出一个优势与四个特点:一个优势为以政府专业机构为主导,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战略为资源,克服传统委托方式的弊端,充分发挥政府机构对国家政策法律事务的执行力,确保青运会各个环节获得优质高效、及时有力、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四个特点则包括:法律服务对接鼎力;法律保障时间紧迫;法律服务需求周期长;法律服务所质量要求高。

据了解,目前四家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保障处协调管理下,正有序开展工作,将为青运会累计提供10000个小时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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