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福建严查滥用远光灯、酒驾 违法车辆将在媒体曝光

2015-07-31 11:36:50 夏雨晴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31日报道(海峡都市报记者 夏雨晴 通讯员 榕交警 仓交警 文/图) 盛夏期间,我省夜间出行车辆增多,市民饮酒消暑后驾车、城市中滥用远光灯等违法行为明显抬头。对此,我省交警近期集中开展夏季夜间交通整治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滥用远光灯也将是查处重点,违法车主车牌号将在媒体上曝光。

前晚10时至昨日凌晨1时30分,海都记者随同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的仓山交警大队民警一同上路,在仓山浦上大道与金洲南路路口设卡查酒驾,并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整治。

前晚11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闽A822Y8的白色比亚迪汽车的司机,被民警带到路边安全地带。

这名穿绿色T恤男子,对酒精测试仪吹了几次,都显示监测不成功。民警警告说,若不配合只能带其到医院抽血检验。该男子闻言再次吹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9mg/100ml,为酒后驾驶。

据了解,该男子姓黄,当天17时左右陪客户喝了几杯酒,以为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开车,应该不会有问题,“没想到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随后,一辆车牌号为闽D87D01的司机也被查处。司机姓乔,被民警要求下车时,乔某脸庞通红,说话时口中还有酒气,测试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为酒后驾车。乔某称,自己刚参加完朋友聚会,酒桌上喝了两杯啤酒。

按规定,黄某和乔某均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两人将分别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