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莆田砺山村村民土地被强征 村委会承诺解决却三年未兑现

2015-08-07 07:44:24 吴燕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月塘乡:正在研究解决办法 尚无解决时间

郭先生反映的问题,得到了砺山村党支部郭志仙的证实。郭志仙告诉记者,当初村委会开给郭家的证明是为了明确被征用土地的面积。而对于证明里提到的三个月解决复耕,却近三年仍未解决,郭志仙并未回应。

郭志仙介绍,2010年底,时任书记以村里名义在西山沁峤路沿线征地取土,没有征地文件,却从村财支钱赔偿给村民,但取土卖的钱并未入账,不知去向。

“该取土点涉及30多亩地,不能单一解决郭家的问题,需要涉及到的用户都进行解决。”郭志仙告诉记者,但是部分村民领了征地款,还占用了土地;原先的山坡地变成了平地,各户的面积怎么分等问题都有待考虑。

郭志仙告诉记者,事件涉及到村财等问题比较复杂,很难解决,目前正在研究协调解决该问题。

记者也就此问题采访了月塘乡郑乡长,其表示“这件事比较复杂,目前正在调查了解情况到底如何,正着手考虑怎么处理。”当被问及何时能够解决,郑乡长回应还需要一段时间。

专家:村委会应履行承诺 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认为,当时没有完整的征地手续,所以土地还是属于村民。村委会有责任和义务解决网友的土地问题。

“村委会开了证明却未履行,违反了承诺。”丁兆增表示,网友可要求村委会兑现承诺,同时要求村委会承担土地被占用期间给村民造成的经济损失。“村委会不能以事情难解决来免责,应当尽快继续履行承诺的内容,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省人大代表陈展弘认为,村委会有权处置村集体土地问题,村委会有义务解决网友的土地问题;村委会给网友开了证明,则需要履行证明中提到的内容。他建议网友可通过司法途径去解决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