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全面禁止秸秆焚烧 加快淘汰黄标车
2015-08-07 08:50: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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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陈文浩) 记者昨日获悉,省环保厅日前印发《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设区市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其中,福州、厦门、莆田、南平、宁德5市,2015年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2013年水平。由此推算,今年福州PM10年均浓度,应不高于64微克/立方米。 福州PM10年均浓度 今年不高于前年 去年,我省首次将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浓度纳入约束性指标,提出2017年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其中福州要下降4%以上。 此次印发的《方案》明确,2015年我省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5%。其中,福州、厦门、莆田、南平、宁德5市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2013年水平,三明、泉州、漳州、龙岩4市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水平下降3.1%。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4年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福州2013年PM10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2014年为65微克/立方米。由此推算,今年福州PM10年均浓度,应不高于64微克/立方米。 加快淘汰黄标车 扩大无绿标车限行范围 《方案》要求,要持续推进油气回收工作,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等油气回收治理。 为防治扬尘等污染,各地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所有城市建成区的机扫率应不低于60%。 针对农村面源污染,省环保厅要求,要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露天焚烧废弃物。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逐步取消炼山造林。 汽车尾气对大气影响不小。《方案》要求,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各设区市城市要全面淘汰2005年之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同时,各设区市城市要结合实际逐步扩大“无绿标车”限行范围,2015年底前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无绿标车”。 福州、厦门年内建成 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 对大气污染的防治,离不开大气污染监测、预警预报体系的建立。《方案》要求,加强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并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福州市、厦门市2015年底前要建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各设区市今年起要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 省环保厅表示,将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适时组织对各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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