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半年共对423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2015-08-11 13:39:11 来源:福建省纪检监察网站 责任编辑:王海云 王海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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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约谈 清单管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的强力推动下,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但也存在压力传导不够、效应逐级递减等问题。 如何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福建省委既坚持以上率下,为全省作出示范和表率;又坚持问题导向,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福建省委、省纪委持续改进责任制专项检查方式方法,通过专项检查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在制定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方案时,省委书记尤权提出改进检查方式,在去年“事前摸底、问卷调查、查阅账册、个别访谈、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六个环节的基础上,增加省委领导开展约谈这个环节,面对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今年3月至4月,10名省委常委分别带队赴各设区市开展检查,聚焦落实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主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带队省委常委约谈设区市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检查组移交各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一份“问题清单”。这份“问题清单”,汇总了各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巡视监督、作风建设、纪律审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 在检查中,福建省把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各检查组共提出问责建议35条,其中对2013年度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问责建议15条;对2014年度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提出问责建议20条。 在福建省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中,共发现问题54个,处理167人,有69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责任制专项检查,将主体责任压到县、乡。 狠拍板子 完善制度 2014年,莆田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城厢区公安分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涉及20名公安干警,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城厢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金国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12名街道和社区干部被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东海街道党工委书记郭琼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或出现问题的,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打板子,甚至摘“帽子”。 同时,从责任追究的组织、执行、程序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委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3份文件。其中,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分为5部分共20条,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一把手及其他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职责。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党委(党组)实行责任追究的4类12种情形,以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启动程序和结果运用作了具体规定。 此外,福建省还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关于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从责任内容、责任要求、责任追究、检查评价等环节,形成完整的制度链条。(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陈金来 通讯员 杨雅荣 冯美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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