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闽籍保险公司获准筹建 为海峡金桥财险,股份以国有为主并引入民资 东南网8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 19日,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筹建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使海峡金桥成为我省首家地方法人主体保险公司。 海峡金桥财险注册资本15亿元,由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豪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泉州鸿星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设立。其中,国有股占80%,省投资开发集团作为主发起人持股20%,福建高速持股18%为第二大股东。 设立海峡金桥财险是我省贯彻“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构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举措。2014年8月1日正式申报筹建,10月,省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支持在福建设立保险法人机构。 经核准,海峡金桥财险可在条件成熟时全面开展基础类及扩展类业务,包括企财险、责任险、船货险、意健险、车险、农业险、特殊险、信用险、保证险、投资型险等,同时,旗下将适时设立资产管理、健康险等公司,组建保险集团。 “围绕立足福建、对接两岸、辐射全国的目标,各项筹建工作即将铺开,面向海内外的人才招聘将同步在全国展开,争取2016年上半年投入运营。”省投资开发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峡金桥获准筹建,将为福建完善金融体系,改善保险格局,拓展融资渠道,促进社会保障的完善及发展,推动两岸及多边金融合作,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等方面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据悉,海峡金桥募集股份凸显三大特点:一是注册金额大,二是实行混合所有制,三是引入省外企业。首期注册资本15亿元,起步高、实力足;股份以国有为主,引入民资,可充分发挥国企资本信誉优势和民企体制灵活优势;在股东设计上引入省外实力企业,凸显全国性。据悉,后续增资还将引入境外乃至国外的战略投资机构。 |
相关阅读:
- [ 08-21]保监会出台健康险个税优惠办法 险企不得因病史拒保
- [ 08-21]全国首个农村房屋地震保险试点在云南启动
- [ 08-21]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出台赔付率不低80%
- [ 08-20]政策“惠民生” 老百姓有了更多获得感
- [ 08-20]福州多家出口商遭俄买方拖欠货款近百万美元
- [ 08-20]政策“惠民生” 老百姓有了更多获得感
- [ 08-19]试点一年仅签约12户 以房养老叫好不叫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