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级纪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5-09-22 21:45:10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责任编辑:林雯晶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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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思明区工商局厦港工商所所长许浩违规参加博饼、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吃请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许浩先后7次违规参加博饼(博购物卡),所得购物卡共计4500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和500元购物卡,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2015年8月13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给予许浩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职务。 2、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河南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月18日中午和晚上,陈河南在灌口镇李林村的家中分两次为其儿子举办婚宴,共置办酒席73桌,其中宴请管理服务对象22人,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13600元。陈河南在向组织报告操办婚宴事宜时,未如实报告。2015年8月26日,经集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河南党内警告处分。 3、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江头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党支部书记、经理周一民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3年11月23日,周一民在同安区一酒店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共置办酒席43桌,其中宴请管理服务对象3桌,并收取16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8200元。2015年4月20日夏商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一民党内警告处分。 漳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华安县国税局征管科技科副科长吴黎忠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1年至2015年期间,吴黎忠在担任县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征管科技科副科长期间,收受纳税企业赠送的购物卡,用于个人及家庭消费。华安县纪委给予吴黎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诏安县桥东镇原党委委员吴兴顺违规报支私车费用问题。经查,2014年12月,诏安县桥东镇原党委委员吴兴顺用公款报支应由其本人支付的私车财产保险费、机动车强制责任险费。诏安县纪委给予吴兴顺党内警告处分。 3、长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文典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长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杨文典未严格审核把关,导致单位公务接待中存在高档烟酒消费以及用公款购物送礼问题。2011年至2013年期间,违反财经纪律规定,把关不严,导致单位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班子成员的私家车汽油费补助。长泰县纪委给予杨文典党内警告处分。 4、东山县前楼镇海洋与渔业站站长(兼任前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经理)林朝晖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东山县前楼镇海洋与渔业站站长林朝晖违规给前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员工及及相关人员发放津补贴。东山县前楼镇纪委给予林朝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明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三明市工人文化宫负责人张燕宁违规发放福利、公款吃喝等问题。经查,张燕宁任三明市工人文化宫负责人期间,在举办干部职工运动会和年终联欢会时分别发放购物卡,并违规用公款宴请朋友。日前,张燕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其本人负责退缴违规发放的购物卡费用,并承担宴请产生的费用。 2、梅列区劳务派遣公司经理吕联煌公款送节礼问题。经查,吕联煌在担任梅列区劳务派遣公司经理期间,先后多次用公款购买土特产、月饼、粽子等,赠送给有业务来往用工单位等。日前,吕联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3、永安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朱旭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4年春节、中秋节和2015年春节,朱旭前后3次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现金,折合人民币2300元。日前,朱旭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退缴违纪所得。 4、明溪县夏坊乡卫生院院长彭俭宗、枫溪乡卫生院副院长温平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5年2月春节期间,彭俭宗、温平多次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携家人探亲、拜年。日前,彭俭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5、宁化县安监局局长吴学惠违规发放福利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吴学惠在代为审核县安监协会经费支出过程中,违规从安监协会账上支出共计34608元用于发放干部福利和部分行政接待。日前,吴学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6、尤溪县西洋中心小学原校长陈家裕违规公款接待、公款娱乐消费等问题。经查,陈家裕任西洋中心小学校长期间,违规用公款接待、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租车、购买明信片等合计金额69173元。日前,陈家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退缴全部违纪款项。 莆田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5年4月至5月间,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林建军多次公车私用。市国资委纪委给予林建军党内警告处分,市国资委党委免去其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莆田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2、2014年1月16日至2015年7月15日,仙游县社硎乡卫生院违规向私人租用小轿车,由仙游县社硎乡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林友和负责管理使用,单位没有实行派车登记和加油里程登记。林友和在管理使用车辆期间,多次用单位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其中2014年“五一”节,组织职工私借车辆往龙岩地区旅游,并用单位油卡加油。仙游县社硎乡卫生院院长、支部书记陈明苗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仙游县卫计局给予陈明苗、林友和行政警告处分。 3、2014年5月23日,荔城区新度镇扬美小学校长宋维扬在南门阳光假日大酒店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宴请并收受下属干部职工礼金。2014年5月,扬美小学未经区教育局审批,自行肢解采购一批监控设备。荔城区纪委给予宋维扬党内警告处分。 4、莆田市城厢区国税局华亭分局副主任科员翁振宇、区国税局稽查分局副主任科员朱义贵、区国税局凤凰山分局科员詹荔鹏利用职便,分别多次收受有关企业、纳税人等所送礼金。城厢区纪委给予翁振宇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朱义贵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詹荔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3年7月1日,涵江区三江口镇洋中村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后,给全体参会人员发放礼品。涵江区三江口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刘伯钦,村支委委员、村委会主任刘玉桥党内警告处分。 6、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秀屿区平海镇平海村违规收取建房款并在帐外开支,除用于日常开支外,还违规集体聚餐消费。秀屿区平海镇纪委给予平海村党支部书记蔡国华、村委会主任陈国贤、村土地协管员阮德发三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余款和违规聚餐费用予以没收上缴。 7、2015年4月,湄洲湾北岸开发区东埔镇企业站职工郭金元、东埔镇临时聘用合同工林朝阳持该镇公车加油卡多次为私家车加油。东埔镇给予郭金元行政记过处分,全额追缴违规所得;给予林朝阳辞退处理,全额追缴违规所得;北岸纪工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东埔镇镇长郭金泰诫勉教育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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