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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闽将建快充网络

2015-10-08 08:57:51 郭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除了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数量上的要求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PPP等方式参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鼓励个人在自有停车库 (位)、各单位和居住区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制定相关收费办法,允许充电服务企业向用户收费。

“这表明,我们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决心更多地调动民营资本的力量参与投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正全力进军互联网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北京电咖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这些设施的初期投资成本很大;另一方面,短期内,光靠给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很难赢利。目前,国家层面鼓励企业债券、地方基金等融资工具对充电设施进行注资或投资补助,这样的行业投融资政策出台非常及时。”

我省将建快充网络推广车联网技术

“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规划与建设,是我们一直以来不遗余力推动的目标。”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省正在努力完善支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国务院9月23日常务会议精神,修订我省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成为我省经济新增长点之一;进一步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督促各地详细编制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保障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营运,确保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落实新建停车场和住宅小区配建充电设施的要求,协调电力部门对用电新装或增容等给予保障。

省住建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我省对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原先是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现在,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提出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省住建厅一定会及时跟进,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落实国家新政策的要求。省政府已经要求各设区市政府部门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换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我们在十三五规划中将累计投资14.2亿元,构建福建省‘三纵八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和服务半径5公里的城市快充服务网络体系,力争到2020年实现福建区域内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全覆盖、区域快充网络互联互通。”10月3日,国家电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在休假中专门回复了记者的采访请求,表示省电力公司将推广车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充电设施应用支撑体系。“届时,市民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询附近的充电站(桩)、站内空闲的充电桩数量等信息,还可使用手机微信、支付宝等网络快捷支付方式,支付充电服务费用;同时还将建成全国统一支付系统,实现一张充电卡全国通用的充电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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