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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生态司法推动绿色发展

2015-11-12 16:03:28 杨步月、孟昭丽、宋晓东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伴随“复绿补种”“异地修复”“寻找替代水源”“增殖放流”等措施不断出台,修复性生态司法工作逐步从林业扩展到水源、渔业等更多领域,从涉林案件拓展到污染案件等。

甘代兴介绍,南平的生态案件约占福建全省同类案件的40%。2013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计发出“林木复绿补种监管令”60多份,补种树木9000余亩;寻找替代水源3处;增殖放流鱼苗10万余尾。

此外,大力开展预防性生态司法工作,通过组建“生态司法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创建“美丽乡村”和“无诉林区”。

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生态侵权、资源权属纠纷案件年均下降5%,40%的乡镇未发生涉生态诉讼。

“虽然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但人们的环保意识仍不够强。”甘代兴说,他们正在探索与检察、林业、国土等部门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更好地为南平的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评价说,“南平模式”实现了依法惩处与宣传教育、事前预防与事后修复、民事纠纷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融合,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生态文明建设。

“我们要满怀深情,用司法力量,让山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甘代兴坚定地说。(完)(新华社记者杨步月、孟昭丽、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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