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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泉州等7地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2015-11-14 07:40:2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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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福州、泉州等7地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儿童将获社会救助——

政府兜底,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东南网11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流浪乞讨的孩子、遭受父母长期虐待的儿童……今后,这些困境儿童将不再无助。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开展福建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困境孩子撑起社会保护伞。

贵州毕节5名儿童闷死垃圾箱和4兄妹集体喝农药自杀、江西庐山区4女童和景德镇女童常年受虐、南京两女童饿死家中……近年来,各地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及受伤害案件频曝光,充分暴露当前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制不健全,网络不完善,部门不衔接等问题。

“对因无人监护或监护失当而陷入生活无着落状态的未成年人,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来兜底。”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根据通知,首批列入试点地方包括: 福州市、泉州市、漳州市漳浦县、莆田市仙游县、南平市松溪县、龙岩市漳平市、宁德市周宁县。

接受救助的困难儿童包括:监护人缺乏必要经济能力抚养的未成年人,如遭遇突发疾病、灾难导致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监护人客观上缺乏必要时间、精力照顾的未成年人,如服刑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戒毒人员、重病或重度残疾人子女以及留守儿童等。

此外,监护人虽有经济能力与时间精力,但缺乏必要监护技能与责任意识照顾的未成年人也将纳入救助。如未成年人长期遭遇忽视、无人照顾;遭受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被监护人教唆、利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监护人胁迫、诱骗、利用进行乞讨等。

通知要求,我省将全面排查困境未成年人。在社区(村)设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站(点)或指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专干全面排查,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或救助管理机构报告。其中,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有报告义务。

发现困境儿童后,专家组将根据孩子受伤害程度不同,科学分类评估,建立个人档案,实施分类帮扶。如,可通过转介至相关部门或协调社会力量等方式提供有针对性帮扶,对贫困家庭帮助可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政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对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干预治疗、家庭监护服务等;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可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甚至可按我国法律法规剥夺监护权。

记者手记>>>

全方位呵护,要全社会合力

每每想起“贵州毕节5儿童闷死垃圾箱”“南京饿死女童”事件,锥心之痛让人难以承受。

小小蒲公英,何处是春天?我国现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67亿,占总人口的28%。过去,我国实施的儿童福利只针对孤儿等特定人群,而对困境未成年人,缺乏令行顺畅的保护体系和福利机制,民政、教育、卫生、公安、团委等十几个部门多头管理,责任界限模糊。

令人欣慰的是,新政将碎片化的救助环节组织起来,建立预防、发现、报告、评估、处置等联动的反应机制,值得叫好。不过,仅靠一个部门的力量去救助所有困境儿童显然不现实,如何发动全社会力量让更多困境孩子得到保护值得关注。如,发动学校、医院、亲属、邻居等组织和个人提供线索;发动爱心家庭参与委托监护和替代照料;引入专业社工机构、社会组织、法律工作机构、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帮扶干预、心理关爱、教育辅导、法律服务等。

鲁迅说过:“童年的情形,便是将来的命运。”期待全社会行动起来,让孩子健康、有尊严地长大成人,我们的国家才有大可期许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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