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纪检监察系统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2015-11-17 07:54: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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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省纪委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具体意见,组织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11月12日至16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在中央党校参加省部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研讨班期间,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要求:一要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唤醒党规党纪意识;二要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方式;三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要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发挥家规家训教育作用。 10月23日,省纪委办公厅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内容,模范遵守要求,严格执行规定。11月2日,倪岳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准则》和《条例》,并就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作出具体部署。11月6日,省纪委召开特约研究员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基层代表座谈会,对如何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进行研讨。连日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专栏,及时转载权威部门和媒体的解读、评论员文章,交流各级各单位学习贯彻的好做法、好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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