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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上源村成立了林业合作社 共同出资经营林地

2015-11-18 10:42:50 陈亮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过去尤溪上源村集体收入主要依赖“卖林子”,自从成立了林业合作社,全体社员共同出资经营村集体收回的林地,既保住了树林,又实现村集体和全体村民共赢

好山好水好收成

  上源村林业合作社社员正进行造林验收。

【编者按】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是我们的美丽家园。“十二五”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认识,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省作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上下一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走上了绿色发展之路。今起,本报推出“我的家乡变美了”专栏,用生动的基层实践和百姓亲身感受,反映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以飨读者。

东南网11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亮 通讯员 邱慧敏 文/图)走进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无山不绿,有水皆清,鸟语花香,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这一切,与过去几年全村人的共同努力分不开。

村集体

不再“卖山度日”

上源村距离镇所在地7公里、县城12公里,总人口1152人,大部分村民外出务工。

这个一千多人的村子共有林地面积15316亩。以前,村里的日常运行、基建投入、减债解困等,主要依靠“卖林子”的收入。最严重的时候,村里除了4822亩生态公益林和3000多亩毛竹外,7000多亩中幼林全部都转让出去。

林改前,上源村把村集体所有的山场全部卖给了个人,村集体基本没有了收入。2009年7月,韩章达被选为新一届的村支书。“村民们对村里把林子全部卖完的情况,极其不满意。”韩章达回忆,“我竞选时向村民承诺,要改变这种状况,做到耕者有其山。”

然而,韩章达上任的第一年,村里还是转让了面积300多亩的采伐迹地。那年村道要改乡道,要求村里完善好道路两边水沟等基础设施,需投入10多万元。

“你说上任后不卖山,结果不也一样卖山……”部分村民的质疑声,让原本踌躇满志的韩章达心里十分难受。

因为村财紧缺,对于到期收回的采伐迹地,村里已无钱造林,可如果把采伐迹地再拿去卖掉,那么村里依然还是逃不脱“卖山度日”。韩章达说,造一亩林地,不包括林地使用费就要投入1500元左右,100亩要花15万元,一般群众根本承担不起。分山到户也困难,不利于规模经营。此外,村民基本外出打工,分的林地面积太少,单独经营不划算,大家的积极性也不高。

如何解决难题,又能调动村民耕山育林、护林的积极性?韩章达和村两委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对全村200多户村民逐一走访,听取意见。经过全体村民的讨论研究和表决,上源村于2010年11月10日成立了金源林业专业合作社,由全体社员共同出资经营村集体收回的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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