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福建龙岩查处多起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2015-11-23 07:51:52 郑良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11月22日电(记者 郑良)福建龙岩市纪委22日发布消息,通报多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6人受到党纪政纪查处。

2012年上半年,龙岩市人防办通过召开人防办主任会议的形式,向社会租用两部轿车作为党组书记郭玉林和原党组副书记、主任黄志成用车。时任市人防办主任黄志成决定从下属事业单位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的人防维护经费支付两部车的费用,并交代时任人防办业务科科长兼维护管理站站长邱春洪具体办理。截至2014年5月,市人防办采取虚列人防工程维护项目套取人防维护经费28.5万元用于支付租车费用。今年9月,龙岩市纪委对郭玉林、黄志成、邱春洪等3人予以党纪立案。

今年7月28日,永定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炳煌未经请示和履行警车报批手续,自行调派永定区法院执行局警车前往新罗区适中镇“七彩蓝田”景区处理个人事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永定区纪委给予陈炳煌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6月20日,上杭县茶地乡林业站站长包启宏驾驶茶地林业站公车从上杭县城搭载其亲属往返上杭庐丰老家办理私事,造成了不良影响。上杭县监察局给予包启宏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上杭县纪委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孔祥练诫勉谈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