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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林业局原副局长黄文杰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被查

2015-11-23 15:09: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调查组从林业局的记账凭证入手,查实了黄文杰一直没有向林业局交房租和水电费的事实。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28日,黄文杰才向林业局补交房租1000元、水费500元和电费1500元,合计3000元。

9月9日,龙海市纪委监察局对黄文杰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用于个人自住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

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黄文杰补交完水电费和房租后并没有立即搬离,而是继续占用。

10月4日,龙海市纪委再次收到关于黄文杰的举报信。

一般来说,外地职工来此上班,单位也会照顾这些外地职工的住宿问题。难道他占用办公用房是单位同意的?他自己有没有房子?还是另有隐情?带着疑问,调查组人员做了进一步的调查。

10月8日,调查人员查阅了林业局历年相关会议记录,并无研究安排黄文杰宿舍的相关记录。

黄文杰是转业干部,林业局为什么没有给他安排宿舍?原来外地职工在龙海林业局工作,必须符合“在市区石码镇没有房子”的条件才能安排宿舍。

“你是否符合林业局安排宿舍的条件?”

“不符合。”

“你家庭名下有房产吗?”

“有,我家有三处房产。”

10月11日,黄文杰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占用单位办公用房期间,先后购买两套商品房,装修后均用于出租,每月的房租收入近5000元。

自己有房子不住,却要住在林业局旧办公楼,这位享受副调研员待遇的副局长真不会享受!可是“节俭朴素”?!

没想到他的回答令人汗颜:“我个人有贪小便宜思想,我是林业局副局长,我住在林业局的办公用房没人收房租和水电费。所以我一直住在201室。”

原来如此。

在调查人员摆事实讲道理后,黄文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进行了自我检查反省。随后,黄文杰退出了占用的办公用房。

经查,黄文杰身为龙海市林业局副局长,利用职务之便,占用林业局旧办公室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长达五年),其行为已构成占用公物错误。2015年3月15日,龙海市纪委给予黄文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年4月27日,龙海市监察局给予黄文杰撤职处分;同时,黄文杰还被降级,由原来享受副调研员待遇降为副主任科员待遇。(龙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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