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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8:54:42  来源:中国莆田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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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3月19日至5月22日,省委巡视二组对莆田市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巡视二组向莆田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立说立行,全力推进,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8月20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委书记周联清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工作整改,对整改中的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逐条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委逐一研究梳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43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的完成时限,保证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市政府针对政府工作部分,研究制定了《市政府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市纪委研究制定了《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力量做好整改问题特别是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究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压力传导。今年以来,全市共追究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48人(处级9人、科级24人),追究纪委监督责任3人,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市委强调,省巡视工作是对我市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推动,要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巡视成果体现好、运用好,转化为推动莆田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市委多次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纪委通报、省委落实“两个责任”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出台了《莆田市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若干意见(试行)》、《莆田市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醒函制度》,面向全市发放400多份“遵守招生纪律”、“八不准八不得”提醒函。由市委领导带队,对7个县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从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市直派驻机构三个层面,市纪委召开三场约谈督促会,传导责任压力。

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市委出台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再次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对部分派驻机构进行调整合并,增设5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向市一级政府工作部门派驻“全覆盖”。

2.关于“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机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案卷月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规范执法和法制监督。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全省试点工作,组织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并在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开展行政许可流程图编制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保障相关部门对行政职责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市国资委正在修订《莆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工程主材采购管理办法》等八项制度,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加强招标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市发改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及标后监管工作,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规避招投标。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自主研发“一张图”和电子政务、监管预警、共享服务三个平台,实现国土资源各类数据有效监管。

针对直接指定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单位问题。已对存在问题的55个项目(含2014年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18个项目),全部完成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54个已签订合同项目,共处罚金96.74万元;1个项目未签订合同,已按要求终止原设计委托。落实市政府议事和决策规则,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制度;建立健全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新闻单位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机制,加强民主与法制的监督。

针对承接政府工程的国企管理混乱问题。规范制度,福建建投集团解除与包工头及其现场管理、质安科长等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建投集团出台《工程主材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市建工集团新承接的工程一律不得转包挂靠。福建建投集团撤消原22支施工队伍的编制,解除6名劳务科长的劳动合同。完善评审,市财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充实评审力量,将助审机构从原来的7家增加到19家,完善评审制度。强化监管,市国资委及时督促福建建投集团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等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项目部管理,启动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程序。福建建投集团重新修订《工程施工项目经营管理责任制暂行办法》等6项办法,加强内部管理,该集团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均按照上述新修订制度、办法执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建工集团原总经理林国文予以党纪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市国资委原监察室主任阮师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福建建投集团副总经理陈智勇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针对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内外勾结围标串标现象严重问题。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场交易项目公开随机抽取法,采取三轮抽取法,优化随机抽取程序,加强现场监督。完善核验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人经办人员、相关行政监督人员身份办法。加强平台管理。出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开标区、评标区的管理规定》,理清开评标现场管理秩序的各个环节。同时,要求四大交易中心配合信息服务室参与各具体项目的开评标平台管理,确保开评标工作有序进行。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建设工程筹建办现场管理工作手册》等,加强项目标后管理。市城投集团也针对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监管工作,出台了《工程监管规定》,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市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范本,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追究处理。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原业务一科科长郑志勇利用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致使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围标串标现象严重问题,检察机关对郑志勇提起公诉。

3.关于“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加大“两违”整治力度。完善“两违”月考评机制。建立市对县区(管委会)、县区(管委会)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居的三级督查考评机制,并对县区(管委会)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加强“两违”管控,对新增“两违”保持“零容忍、零增长”管控目标,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有效制止、拆小拆早。今年8月以来,全市共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376起,拆除面积20864平方米。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问题。开展党员干部参与“两违”专项整治清理工作,清理过程共发现机关党员干部、村居干部10人参与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其中已处理5人,其余5人正在处理。对部分镇村干部借群众“两违”之机,以捐赠款、老人协会等名义违规收取群众建房款,放任违规建房行为问题,认真组织排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对基层监管人员利用“两违”监管职便收受贿赂,充当“两违”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自身参与“两违”案件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查处利用整治“两违”监管中受贿的党员干部案件11件,党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针对龙桥石顶七中山“两违”建设问题。正在调查取证。

4.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5月,全市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9月,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755条,查处问题204个,党政纪处分294人,实名通报曝光23期109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件。

针对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量大问题。省委巡视组在莆田巡视期间,共移交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184件,占总量41.4%,其中乡镇干部32件、农村干部152件。市纪委根据反映的内容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流转(交)办。截止9月30日,共办结123件,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49件,转立案32件,党政纪处分67人;失实74件;正在初核61件。

针对龙桥居委会唐元程案件的查处折射出对村级组织监管的薄弱问题。加强村级建设工程监督。下派包村干部对所挂钩村委会干部进行相关业务指导,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协助建立完善村级建设工程、土地出租、土地转让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建设教育。由镇街党委(工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为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第一时间普及基层党风廉政业务知识。深化党务村务公开。要求各村居将村级招待费、水面荒地发包等“三资”监管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如实公开。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强化干部考核奖惩。建立村级干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的报酬激励机制。今年上半年,共对城厢区840名上一届村“两委”干部进行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其中26名村级干部因服务群众态度差、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廉洁等原因受到处理。

5.关于“政府行政行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问题

针对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问题。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省政府给我市的法律意见书,已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责成市国土资源局、涵江区政府和仙游县政府进行对照检查,并一一落实到位。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止9月30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受理45件,其中维持10件,终止10件,驳回4件,确认违法3件,未审结18件;不予受理2件,其他处理9件。

针对个别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缺失,有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仙游龙仙购物广场项目中,龙仙购物广场规划调整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已全面缴纳到位。荔城路北通龙桥拆迁安置区项目用地预审程序等问题,市国土部门从2014年起实行用地预审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对预审实行内部会审、分管领导签批制度。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常态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1—9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4起,处理26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90人,同比上升153.33%,实名通报曝光28期95起,通过“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24人。省委巡视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已查处到位,对市财政局原局长钱元森(另案已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4人、对市发改委有关人员给予处理。对荔城区文体局局长林锋、副局长黄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后海管理局局长陈银辉给予党纪处分。

7.关于“会议仍然较多”问题

严格执行《莆田市全市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落实部门的会议审批制度,坚持能现场调研、协调解决的,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认真执行“无会周”制度。截止9月30日,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共32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22场,2015年市政府共批准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2场次。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关于“市委要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问题

开展专题教育。持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推动市委常委和各县区委(工委)领导班子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及“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日常提醒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工作,掌握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督促整改。对各县区(管委会)开展选人用人情况及“7+3”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面上通报和点上反馈,要求各县区(管委会)限期抓好整改到位。严格把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9月份,对33名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人选、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问题的11名核实对象,逐一进行个别谈话、批评教育,有3名市管干部拟任人选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被暂缓提拔使用。

9.关于“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职位设置,防止突破现有规定配备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问题

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拟出台莆田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深化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取消不规范设置的职位,解决历史遗留的机构编制问题。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整合工作。经协调论证,共拟整合精减50个事业机构,收回编制182名,其中全额拨款18名。

10.关于“个别单位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问题

对去年摸排上报省委组织部超职数配备的76名干部,已于9月30日前全部消化到位。对今年最近一轮机构改革超配的干部,正在结合干部调配工作消化。

11.关于“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亟待加强”问题

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今年9月份,市直部门新提拔的11名党政机关副处级干部中,45周岁以下的6名,占54.5%。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在开展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工作。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61件信访件,市纪委按规定统一接收登记,并根据反映的内容和干部管理权限分流转(交)办,涉及市管干部62件由市纪委核实处理。截止9月30日,已办结172件,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66件,转立案39件,党政纪处分77人。

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742件,同比上升18.72%。立案520件,同比上升25.30%,其中,处级干部11件,同比上升37.50%;科级干部76件,同比上升46.15%;贪污贿赂案件149件,同比上升13.74%;经济大案76件,同比持平。移送司法机关65人,同比持平。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坚决、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扎紧制度的“笼子”,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四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将整改工作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92893。邮寄地址:莆田市荔城大道2169号中共莆田市委督查室,邮政编码:351100(信封请注明:对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巡视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dcs229289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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