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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1:55  来源:中国南安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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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3月19日至4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对南安市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南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南安市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学习省委、泉州市委对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次省委巡视组对南安的巡视,是对南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大检查,是一次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骆国清、黄南康案件的教训,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市委书记王春金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整改责任。逐条细化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制订《中共南安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南安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改方案》制订后,市委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分类处置,高标准、严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和任务分工,明确专人、配备力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四是逐条对照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各相关领导和部门都把整改工作任务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同时,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完善提升治本之策,巩固好整改工作成果。五是严格督促检查。市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协助牵头单位找准原因、明确思路,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牵头单位的负责人,确保各项任务都能得到落实,各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意识不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认真反思并吸取骆国清、黄南康案件的沉痛教训,深入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的要求,市委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班子、抓查处、抓检查,定期听取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先后主持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出台《南安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南安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南安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南委发〔2015〕1号)和《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分解落实任务的通知》(南委反腐办〔2015〕14号),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市委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制度,由市委领导带队对26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推动责任落到实处。③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南安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及时听取市纪委对市管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及时批准市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加强纪检干部交流和使用,在9月份市委人事调整中,纪检监察系统交流调整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其中提拔正科2人,转任领导岗位1人。

2、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所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压力传导不到位,致使一些单位腐败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二组反馈的市交通运输局责任追究有关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海鹰、纪检组长杨硕岩等6名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②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建立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责任清单”,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向基层党组织、社团组织、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延伸,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无盲区。③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定期向市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完善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等措施,加强责任传导和过程管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机制,制定出台《南安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大力推行诫勉谈话、一案双查、通报曝光等制度。今年来,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全市共问责33人,其中给予15人党政纪处分、6人效能告诫、12人诫勉谈话。

3、关于“市纪委的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跟不上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增强市纪委执纪监督力量。通过开展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从原来的1个纪检监察室增设到3个纪检监察室,以及新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并配齐办案人员编制和队伍,同时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纠风工作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进一步增强了执纪监督力量,使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均占到总数的70%以上。②完善市直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对派驻机构进行调整合并,新组建12个市直派驻纪检组,为推进“全覆盖”打好基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和市直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清理规范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实现把主要精力、人员力量向主业倾斜。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由市纪委参加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293个大幅度精简到9个。③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在强化执纪监督力量的同时,注重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学理论、交叉学经验、参训促提升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举办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学习活动,提高了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查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关于“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权钱交易问题多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屋拆迁等权力较为集中的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问题的整改情况。(1)关于土地出让领域的问题。①严格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凡属工业用地、经营性用地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涉及的土地收储、土地出让价格、出让条件、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进行决定。具体程序为:各类用地出让根据城市规划实施的需要和土地市场的供求状况确定,由项目所在乡镇(产业基地办)报市政府同意后,委托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拟出让的用地进行地价评估,市国土部门会同市规划部门、财政局拟定初步出让方案上报市用地联席会及地价委员会预备会讨论,预备会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充实完善后,对条件成熟的用地收储、土地出让方案再上报市用地联席会议和地价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将出收储、出让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批准方案,适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泉州晚报社等媒体发布出让公告,按程序组织公开出让。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土地出让活动结束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出让结果。④建立健全土地出让管理长效机制。立足建章立制,严格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相继出台了《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5〕9号)、《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国土资源局运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国土资〔2015〕107号)等文件,结合已出台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南政文〔2014〕219号)文件,梳理规范了国有土地“招拍挂”出让流程,进一步完善南安市政府用地联席会议制度和地价委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今后,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禁违规为某些特定的开发主体“量身定做”,设定排他性条款,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2)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①规范工程招投标。依法对招投标规则进行量化和简化,继续完善网上评标,提倡公平合理的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增加中标机会的随机性。依托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上网公开、统一进场交易,今年来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投标113宗,预算价76067万元,中标价68957万元,节约率9.35%,节约财政资金7110万元。②严格项目审计审核。全面执行项目预算财政审核、工程竣工审计结算、财政审计互相抽检等制度,今年来共完成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101个,累计送审金额59545.94万元,审定金额54165.23万元,核减率9.04%,节约财政资金5381.71万元。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的日常动态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监督行政管理水平,开展廉政服务承诺评议意见调查回访工作,由市统计局调查队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落实好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5、关于“执法人员利用职便索贿受贿。”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肃查办问题。针对巡视反馈中存在的基层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处理。严肃查处了南安市公安局柳城派出所警务二队队长潘志昌受贿问题、交管大队副主任科员贺光前、南安市金淘镇村镇站负责人苏俊敏案件;立案查办了市交通运输系统15名基层执法人员共同受贿窝串案件。②加强廉政教育。抓好执法干部队伍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适时通过通报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增强执法人员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执法意识,努力营造“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的廉政文化工作氛围。③推进执法公开。围绕社会关心和群众关注的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执法信息,拓宽监督渠道,打造阳关执法,切实增强执法透明度。

6、关于“农村基层干部严重经济违纪违法案件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加大对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纪律审查。出台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意见,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小官巨腐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如查办了柳城街道霞东村书记陈文生、原书记陈长顺、原支委陈焕儒案件,官桥镇席里村原书记王健康、原主任王国家案件,码头镇杏东村委会原主任谢春余案件,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②加强岗前教育培训。按照分级分批原则,组织举办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对新上岗的村(居)“两委”干部进行培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的基本知识、党内有关纪律规定和廉政教育等方面,提高村“两委”干部依法依章办事的意识。③强化村务监督力量。421个村(居)已全部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将有威望、有农村管理经验的离任党员村干部、党员代表通过法定程序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成员,增强村务监督工作力量。④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和 “三资”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抓好村务上墙公开和“世纪之村”网上公开工作,适时组织全市村务公开工作检查,重点加强对财务管理与公开方面的监督检查,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造册登记、界定产权、核实价值、合同清理、公开公示等工作,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计算机网络监管。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提高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7、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差,与商人交往过密,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以及干部使用方面违规运作,与商人之间涉嫌进行利益输送,利用职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巡视中,干部群众对个别领导干部与商人出入高档会所、入股企业分红,以及商人插手干部选拔任用、为他人谋取荣誉等问题反映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党纪党规、主体责任教育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班课程,邀请知名反腐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举办6期科级和股级干部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今年来对新调整任用的66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12名转(提)任科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打好廉政“预防针”。②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巡察等环节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做到抓大不放小,今年来谈话函询86人,使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③加大案件查处。抓住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项目手续、规划设计等各环节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了市人防办刘从愿、苏荣谦、楼忠才、潘长川,以及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黄昭明、水头镇原副镇长陈海铿、金淘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戴绍云等腐败分子。

8、关于“截至巡视期间,南安市共有批而未供土地1.6733万亩,供而未用土地28宗,面积996.04亩。”问题的整改情况。①开展清理闲地攻坚活动。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南安市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比招商、清闲地、促投资”竞赛活动,大力推进清闲地工作。截至10月10日,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6宗、面积2329.9亩;竞赛活动清理闲地1313.21亩。②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市政府已对19个未供土地面积较大、供地率低的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基地、项目办)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实施告诫性谈话,逐宗研究化解方案,及时对批而未供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全市内通报批评。③建立奖励惩处制度。对经清理处置后,供地率达到85%以上且批而未供总面积300亩以下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在安排用地指标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对批而未供土地数量较多,清理处置后供地率仍低于70%,或者超过出让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超过近五年年均供地量,闲置土地处置率低于80%的,进行严肃处理。④清理供而未用土地。严格《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的原则,实行“一地一策”,及时组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调查认定,逐一进行调查清理,核实闲置土地的具体原因,分门别类提出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批,依法进行处置。截止10月10日,已处置完毕20宗面积821.90亩;正在组织处置5宗面积66.98亩;其他3宗、面积107.16亩因法院查封,正在沟通协调处置方案。下阶段,我市将继续强化“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专项清理处置,进一步巩固“比招商、清闲地、促投资”竞赛活动成果,推进已批未供、供而未用等存量土地的盘活处置,对征迁未完成地块,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做细做深群众思想工作,突出解决长期困扰土地供应的瓶颈问题,及时形成供地和建设条件;对项目未落实地块,加大招商选资工作力度,尽快“二次招商”及时调整安排给新项目使用,及时为入驻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等办理供地手续,全力消化已批未供土地指标任务,有效保障发展用地需求。全面落实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动态监测监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

9、关于“海联创业园等四个项目规划控制总用地5.2923万亩,已经投入使用土地仅为7131亩,还有4.5792万亩土地没有开发利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海联创业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497.7亩,共已获得批准用地5130.358亩。罗东银河新城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720.85亩,已获得批准用地1137.7785亩。海峡科技生态城规划控制总用地为15878.154亩,已获得总批准面积为1876.153亩。石井港区投资建设-回购BT(芦青商务区)规划控制总用地为23821.95亩,已获得批准用地为1515.333亩。该四个项目周期较长、情况复杂,涉及土地一级开发问题,我市根据上级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修改不符合政策规定条款,到目前为止,罗东银河新城项目已完成整改工作,海联创业园、海峡科技生态城、石井港区投资建设-回购BT项目正在沟通协调中。同时,我市加快督促对已批未供和已供未用部分土地的开发利用,对其余大部分已规划、未征迁、未报批土地,根据实际需要按项目进行报批和供地,杜绝“大规划、小开发问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今后,我市将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规定,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前期开发行为,对土地前期开发将严格按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坚决杜绝直接委托企业进行一级开发,杜绝土地前期开发与土地出让相挂钩,杜绝土地出让收益、溢价进行分成的现象,坚决执行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切实做好资金管控工作。

10、关于“2011年以来,全市城镇规划区内共有89.7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物,已经处置60.01万平方米,尚有29.69万平方米未处置。”问题的整改情况。依法完成其中15.3万平方米未经审批先行建设违法建设物的处置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综合治理集中拆除月行动,对其余14.39万平方米违法建设物依法拆除,今年来共组织拆除违法建设物51.33万平方米。

11、关于“党员干部参与22宗违法建设,面积达1.0414万平方米。全市违法占地案件2879宗,总面积7550亩,政府单位违法占地28宗,涉及土地面积305亩。”问题的整改情况。①通过开展“两违”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对19宗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设进行了拆除,1宗已经部分拆除,2宗属于拆旧翻新正在办理翻建手续。②针对全市违法占地案件2879宗的问题,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农村个人住宅,责令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并对其中项目建设用地处以罚没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建设用地,没收其地上建筑物并处罚没款。行政处罚下达后,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的则按照《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属政府行为的,落实立案查处,指导项目业主整改恢复原状或依法报批用地手续。截至9月30日,2879宗违法占地案件已全部结案,其中采取没收地上建筑物595宗,依法申请法院受理执行2284宗;28宗政府单位违法占地行为已全部整改报批为合法用地。针对当前违法用地形势,我市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开展违法占地整改工作,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将整改任务下发到乡镇(街道),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积极推动整改任务的落实;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强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监管责任,健全“两违”防控机制,从根本上遏制“两违”行为的发生,并加快推进现有“两违”治理工作,完善“两违”分类处置办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治违办”牵头组织市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南安市防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奖惩规定》、《南安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等工作制度,以“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原则,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各市直相关部门力量,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两违”防控工作,实现“两违”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工作目标。

12、关于“骆国清案件遗留涉案人员尚未处理,要求尽快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格按照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和泉州市纪委的要求,及时启动骆国清案件后续调查工作,对14名涉案人员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其中给予1名正科级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名正科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名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3名科级干部组织处理;对6名违纪情节轻微的正科级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写检查书,作出深刻检讨。②注重案后整改,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治本功能。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3、关于“巡视中,干部群众对个别领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映较多。一是个别领导多次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二是其分管的部门和下属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茶叶;三是个人乘坐的公务车维修费用过高;四是用下属单位公款报销本人及身边工作人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五是其分管的部门违反有关规定接受下属单位捐资购车;六是分管下属单位账务管理混乱,且多头开户。”等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个别领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南安市纪委立案调查了官桥镇政府、南安市体育学校、新侨中学、罗东中心小学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和处分18人。②推进执纪监督问责常态化。制定《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常态化督查的暂行办法》,盯住重要时间节点,抓警示、发信号、严督查,集中力量围歼“节日病”。关注基层党组织、社团组织、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等容易出现盲区的对象,督促主管单位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对管辖范围内纠正“四风”力度,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网。今年来,我市聚焦“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穿上隐身衣的五种行为”等重点,共开展高频监督巡查40多次,严肃纠正“四风”问题。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约谈、通报曝光、纪律审查等措施,对近期开展八项规定督查中存在问题单位的15名主要领导、12名纪检负责人、8名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对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曝光,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发挥案件的廉政教育功能,开展题为《以案释规正风肃纪》的系列访谈,结合具体案例,详解纪律红线,让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守规矩。③健全和落实公务消费公开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督促各单位定期公开公务消费情况,严禁用公款搞走访、宴请、旅游等活动,严肃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尤其是用公款购买茶叶等问题。严格控制公车数量和核定公车费用,落实公车专人管理、定点停放、定点(定卡)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实行公务用车“一车一登记一公开”。严禁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或将公车借给亲戚、朋友使用,严禁领导干部通过借用或调用公车变相拥有专车。

14、关于“一些单位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①抓好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查处。针对反馈的南安市体育学校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严肃查处了南安市体育学校校长杨再发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套取现金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学校教职工各类补贴、报支餐费等问题,给予南安市体育学校校长杨再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务处主任陈新友记过处分、总务处副主任戴培春撤职处分。针对反馈的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居委会书记黄东星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黄东星等3人党政纪处分。②强化监督检查。抓住各个关键节点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对群众举报、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快查快办。同时,结合查处的个别学校、村(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案后整改,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和村级组织执行财经纪律制度。

15、关于“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反映比较突出。巡视谈话中,大多数人都反映市直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出现推诿扯皮,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肃问题查办。严肃查办市投资审计中心原负责人潘琼英利用负责审核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职便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案件,给予潘琼英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②深化效能建设。组织开展“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活动和“正风气、强素质、提效能、促发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不尽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市效能机构共开展各类督查21轮,发出通报16份,效能督查快报11份,反馈函47份,辞退处理4人次,效能问责49人次,受理投诉12件,办结12件。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率先开展房产、土地、企业注册、工程建设等四大审批链条梳理,精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分别达4.6%和17.5%。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6、关于“个别领导未能如实填报个人房产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巡视组查核的对象为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由泉州市委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负责,我市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调查工作,并配合上级做好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整改工作。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我市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①在配合泉州市委组织部开展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时,严格按照泉州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填报要求的说明,让每位填报对象都全面了解填报要求,如实填报。②住建部门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建设工作,为房产信息查核工作打好基础。③立足我市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出台《关于南安市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组织全市所有科级干部和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填报,建立科级干部和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数据库。对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领导干部,要求其按规定限期补报或重新填报。

17、关于“个别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子女安排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配合泉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就个别领导存在的问题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对我市近3年来的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违规招录聘和违规进人现象。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做好招录聘方案的核准备案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管理,确保招录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科学性。

18、关于“省委巡视五组巡视泉州市时,指出泉州市存在土地出让金欠缴、企业违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土地闲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等五个方面问题,南安市在本市范围内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等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①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我市土地出让违规问题包括土地出让金欠缴、企业违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土地闲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等五个方面62个项目,截至10月10日,已整改完成项目59个,海联创业园、海峡科技生态城、石井港区等3个企业违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正在沟通协调中。②严肃查处泛华大酒店违反规划超容积率违规建设、明超大酒店违规调整容积率案件,严肃对时任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泉胜、规划建设局局长林峰、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吴忠贤等3人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作出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给予时任行政执法局局长陈金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建军、时任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黄宝棋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批后跟踪组副组长(主持工作)、执法综合科科长黄哲聪记过处分,行政执法局局长林招鹏、执法综合科科长黄艳宏、执法综合科科员尤锦宗效能告诫。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9、关于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超配的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目前已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干部调整整改消化完成。根据上级组织部门最新统计口径,目前我市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尚有空缺,不存在超职数配备情况。

20、关于超编进人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已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干部调整整改消化完成。

21、关于部分正科级领导岗位空缺问题的整改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及时对溪美等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市直重要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调整充实,选优配强一把手,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拖延。

22、关于提前退休干部继续享受原单位同类在职公务员同等待遇问题的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干部达龄退休规定,确保干部的使用和调配在中央的政策框架内进行。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释疑解惑工作,防止因相关做法的变化引起干部思想的波动,积极引导干部改变思想观念,切实配合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作。③充分发挥提前退休干部的作用,将未达正常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干部聘任为南安市石材陶瓷、水暖厨卫、机械装备三大千亿产业集群专家顾问团成员或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人才工作特派员。

23、关于“市委常委会决策过程还不够民主,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没有预先将会议材料印发各常委,决策酝酿不充分,影响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在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基本没有看到各位参会常委的发言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①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央文件,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认真总结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②制定下发《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加强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党内民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进领导班子团结等5个方面,推进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③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意见制度,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提前发出通知并预先将会议材料印发给各常委,进行充分酝酿。④在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安排充分时间让各位常委发表意见,有关人事任免意见逐一进行表决。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我市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巡视组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一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做示范,层层传导压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深化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三要严肃惩治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同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南安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四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经济强市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比落地攻坚行动、“比招商、清闲地、促投资”竞赛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市上下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谱写南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5-86397822;邮政信箱: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nasw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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