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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夷山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9:00:57  来源:中国武夷山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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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4月24日至5月24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对武夷山市进行了巡视。8月13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武夷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8月14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安排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市领导干部统一思想与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要求,把责任扛起来,把纪律立起来,准确把握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将巡视问题整改工作和反馈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指导,保证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际成效。

(二)明确任务责任。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关于对武夷山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武委〔2015〕33号),逐条逐项分解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要求各单位增强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性,认真对照整改任务清单,细化问题事项,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步骤有序整改存在问题。

(三)严肃整改问责。组织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督办、转办的信访件89件,其中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46件,转立案15件/26人,开展提醒谈话30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10人,责令整改15件。严肃执纪问责,真正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片。加强对基层单位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涉及市级领导和处级单位、处级干部的问题,配合南平市纪委调查核实,严肃认真、全面深入抓好整改工作。

二、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对巡视组指出的四个方面、十项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强化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深刻吸取个别班子成员违纪行为的教训,加强案件教育,加强班子建设,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对本级纪委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切实履行对下级党组织履责情况的指导和督促。9月份组织专项巡查工作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坚持严字当头,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组织制定《武夷山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接待范围、用餐安排、住宿安排等重点环节,作出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腐败合力。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全力配合上级党委、纪委查处市委、市政府有关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件。2015年4-9月,全市对41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政纪立案查处,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经济大案5件、乡科级干部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件,其中公车私用4件,违规发放津补贴9件,违规公款吃喝2件,违规送礼品礼金4件,大办婚丧喜庆1件,公款旅游1件,其他1件。对2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立案4人,诫勉谈话13人,廉政提醒3人。

(2)突出纪委监督主业责任。一是切实履行职责。紧密围绕上级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片区管理,完善案件联合审理机制,提高信访查办案件能力,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问题高压态势。二是针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2015年4-9月,在全市范围通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5批34人次,通过筛选身边的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教育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履职,牢固树立“不敢腐”的思想。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市纪委重新整合内部机构,设立四个纪检监察室,新调入人员全部充实到办案岗位,专职办案人员占工作人员总数1/3。开展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40余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清理规范,按照“三转”精神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向市政府办、民政局、司法局等8个政府组成部门首次设置派驻纪检组,实现了24个政府部门派驻“全覆盖”。

2.关于“市级财政体制不合理,管理漏洞较大”问题

(1)市级财政存在预算收支编报不完整,一级政府两本预算。景区管委会2011-2013年门票及竹筏等收入共计9.8亿元,目前尚有5.95亿元未上缴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景区原财政体制系南平市所定。为进一步理顺景区财政体制,武夷山市委作出研究并已提请南平市研究,景区不再为独立核算单位,作为武夷山市财政的预算部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景区所取得的总收入全部直接上缴市财政,其中50%核拨给景区管委会用于景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景区年度收支预算不再直接上报市人大审批执行,改为景区依据市财政拨付财力编制部门预算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再由市财政统一纳入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景区预算收支全部纳入市政府预算范畴,由市财政统一上报市人大审议。该财政预算方案于5月14日上报南平市委、市政府批复。

(2)景区管委会财政经费开支拨付“比较随意”,于2011-2014年期间拨付给市旅游局、公安局、司法局等22个单位553万元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景区不再作为独立核算单位,不再安排相关部门经费开支。对于确需经费补助及必要的行政执法经费的,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统一研究决定。

3.关于“工程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

(1)建设工程项目违法发包现象比较严重,一些政府投资千万元的项目未公开招标,工程造价失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对工程领域存在问题高度重视,组织对武夷水秀、大王峰路提升改造、城区市政道路“白改黑”、茶博园等项目进行审计回头看,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完善项目前期选址、立项、评估、初设和概算等基础工作。项目业主严格执行项目预决算,市审计局加强国有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核,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加强工程建设变更概算管理,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对超出设计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程序重新履行报批程序。二是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公示公开等制度,规范项目运行程序,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进一步理顺监督管理机制,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遵守招投标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严格依据发改部门审核批准的招标方式依法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管,避免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招投标事项核准,防止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违法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招标备案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建立代理行为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和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市场经营和现场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考评。

(2)外部监管缺位,政府投资的市政和道路工程等项目,由下属的企业和“空壳”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分管的市领导和局长担任项目指挥部的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监督、管理与施工混为一体,容易滋生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

整改情况:对科局下属企业、“空壳”公司进行清理整顿,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市政府成立专业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或采用“代建制”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作为项目业主模式,负责项目投资管理和建设实施的组织工作,使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从项目建设实施中脱离出来,突出工程建设项目和交通工程项目行业监管的行政职能。

(3)建设项目长期直接委托单一企业,涉嫌存在利益输送;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采取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形式确定施工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未经核准擅自变更招标方式的项目进行核查,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责成市交通运输局严格管控应急水毁工程项目的施工、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健全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监督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等。

4.关于“对行政权力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1)市公安局所属治安、国保、交警等大队,景区、度假区、星村镇、兴田镇、武夷街道等派出所,以办案和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辖区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经费685万元,其中2014年收取163.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市公安局制定《关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禁止向外单位收取办案和工作经费补助。二是对市公安局公用经费保障到位,为公安工作创造更好条件。三是景区畅通工程各卡口协警由保安公司委派人员,由武夷山旅游股份公司同市保安公司签订协议,股份公司从原畅通工程成本支出中上缴景区管委会,缴入市财政统一预算后,由市财政拨付景区列支。

(2)市司法局向景区管委会索要补助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司法局已对相关责任人星村镇司法所所长冷家华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干部职工依法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3)景区工商所2013年向景区旅游公司索要1万元,2014年向景区管委会索要3万元补助经费,用于处置景区内消费者投诉维权、取缔乱设摊点等方面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景区工商所负责人衷辉进行诫勉谈话,要求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如发现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4)森林公安分局的部分执法车辆运行费用和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由景区管委会承担的问题。

整改情况:景区不再承担森林公安分局和下属各乡镇森林派出所的任何费用。鉴于景区森林派出所担负着武夷山国家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任务,实行由森林公安分局和景区管委会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情况,拟保留景区森林派出所经费渠道不变。

(5)市行政办事大厅未获充分授权,窗口收件后又回到部门审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占62.1%,临时聘请人员占派驻窗口工作人员52.5%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一是梳理行政权力,提高入驻比例。市政府牵头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审改办,经对市级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存在147项市级行政许可、48项行政确认。受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空间限制,允许市林业局等4个单位设立分中心,库区移民局等6个行政审批项目少的单位暂不进驻中心。现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有117项行政许可、39项行政确认,入驻比例从整改前的62.1%提高到80%。待有关单位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审批科股室后,督促尚未进驻的30项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按要求入驻中心。二是督促充分授权,整治体外循环。2015年7月,市委编办核准农业、国土和水利等17个部门设立审批室,现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等4个单位的审批室已整体入驻中心。中心25个独立窗口中有19个窗口使用审批专用章。结合入驻窗口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窗口审批和服务项目等。近期通过整改,企业项目立项审批、建设项目报批、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等体外循环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对进驻的审批项目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复杂程序的,将按简政放权要求分批陆续进行整改。三是降低临时聘用人员比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共有4名窗口工作人员替换成为在编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各增加1名在编人员,气象局、环保局、国土局和公安局等6个单位分管领导进驻中心审批服务窗口。对因编制问题,窗口培训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国税局、地税局和个别政府部门,将开展审批服务窗口标准化工作,逐步减少临时聘用人员。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市效能办与行政服务中心不定期对各窗口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取消证照(卡)和证明材料,中心不同单位窗口实现材料数据共享,要求未入驻中心或审批事项未全部入驻的单位提交整改方案,逐步解决入驻“一个窗口”办理问题。对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效能问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问题

(1)自行设置单位综治责任人年度工作奖励规定,违规发放“平安武夷”综治奖励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南平市工作部署,参照其它县市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保证金制度管理办法,加强日常考评和管理,确保责任奖惩机制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身上,避免个别单位出现职责不清、变相发钱的问题,真正发挥责任奖惩机制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2)市旅游局未经批准设置旅游企业考评奖励,向市直单位发放旅游推广先进单位奖励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5年8月26日,经第15次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2014年度旅游企业诚信考评奖励办法,全部取消对旅工委成员单位的奖励,合理制定对武夷山旅游做出贡献的企业奖励扶持政策。

(3)华侨农场在创业竞赛中获得市政府奖金5万元,但向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职工发放奖金10.17万元;违规发放给星村派出所和星村森林派出所干警1.8万元节日慰问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华侨农场已向农场干部职工收回违规发放的5.17万元奖金,向星村派出所和星村森林派出所干警收回违规发放的1.8万元慰问金。鉴于华侨农场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南平市纪委已对华侨农场党委书记范小龙(副处级)进行廉政提醒谈话。

(4)景区管委会6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在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报销1.22万元电话费用,领取0.32万元服装费和防暑降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5月19日,景区管委会将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违规报销的电话费、领取的服装费、防暑降温费清退到位。二是由南平市纪委对6名兼职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津补贴发放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审计监督,将核查津补贴发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等审计必审事项。严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对顶风违纪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奖金和实物,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等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比较混乱”问题

(1)景区管委会采取“以租代购”,向下属企业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公司长期租用4部超标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景区管委会租用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部车辆均已在2015年3月1日前退还企业。市委、市纪委要求景区管委会今后要引以为戒,更加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2)武夷街道办违规借用下属企业2部车辆,通过高苏坂村“以租代购”闽HM5880别克7座商务车,在多次公务用车清理中隐瞒不报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武夷街道办已封存闽HM5880车并进行拍卖,将闽H1806A别克7座商务车和闽H1703A森林人越野车等两部车辆分别归还给武夷地产公司和武夷山锦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除武夷街道党工委原书记钟松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不再给予责任追究外,市纪委给予武夷街道办主任王乐诫勉谈话,给予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廉政提醒或批评教育处理,责成武夷街道纪工委对计生办负责人裴福建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3)度假区管委会向下属企业借用车辆6部,在多次公务用车清理中隐瞒不报未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进一步调查,2003年以来,出于项目征地、拆迁、环境卫生保洁、执法监察等工作需要,度假区管委会下属企业所有车辆均由管委会党政办统一调配使用,费用在管委会财政局统一审批核算。因此,下属企业6部车辆由度假区管委会统一管理。2015年1月,度假区管委会将6辆车交由下属企业自行管理,费用不再从管委会账户列支。

(4)度假区管委会财政局长范金盛违规将闽H3069D别克轿车借给度假区自来水公司使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财政资金支付24.8万元事故赔偿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进一步调查,当时度假区管委会下属企业有建设发展总公司和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自来水公司属建设发展总公司。度假区管委会与下属的两家公司在人员、车辆上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事故车辆闽H3069D权属度假区管委会,鉴于以上情况,对范金盛予以批评教育,解除驾驶员陈伟超劳动关系并通报批评。

(5)市交通运输局将闽H39025公务车辆长期出借给承揽交通工程的私人企业主,至2014年1月该车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后才收回车辆;以及向公馆大桥项目部、海南海通监理驻武夷山监理工程办等施工企业索要5部车辆,有的供分管市领导长期使用;违规接受兴田镇仙店村“赠送”车辆1部。车辆运行费用全部在项目指挥部核销,规避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邹新民进行立案处理,并从两个方面整改:一是市交通局已将相关车辆全部进行清退、封存或报废。二是加强公车管理。要求交通运输局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违规占用、借用交通工程项目部或下属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定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派车报备、维修、油耗等使用管理,禁止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等。

(6)武夷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先珍违规占用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闽H30022丰田霸道越野公务用车问题。

整改情况:南平市纪委已给予陈先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陈先珍同志已将车辆归还给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对外拍卖。

3.关于“违规使用公款消费”问题

(1)景区管委会2013年7月至10月期间在武夷山京闽高尔夫酒店消费6.53万元,公款报销本应由客人个人承担1.32万元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南平市纪委针对景区管委会存在接待报销附件不全,接待对象不够明确等有关公务接待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问题,已于2015年9月给予景区管委会发出廉政提醒通知书,对景区管委会主任滕建明进行廉政提醒谈话。2015年8月25日,客商退缴给景区管委会本应由其个人承担的1.32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景区管委会针对存在问题,从制度建设和思想根源上进行深刻剖析,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做出整改方案,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2013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邹新民用公款给林业局局长杨立忠父亲的丧事送礼0.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杨立忠退还给市交通运输局0.2万元礼金,市交通运输局于2015年8月27日将该款缴入单位账户。武夷山市委对交通运输局和林业局主要负责人邹新民、杨立忠进行批评教育,邹新民违规送礼问题已与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

(3)市行政执法局虚列接待单位和事由,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于2015年7月给予市行政执法局局长陈鹏飞党内警告处分,对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卢国斌、财务黄珊珊、职工曾斌进行诫勉谈话。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细化公务接待标准,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4)五夫镇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部分报销凭证没有体现接待单位、人数、事由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给予五夫镇党委书记周建平廉政谈话提醒,镇长陈可兴和财务负责人王兴霞诫勉谈话处理。五夫镇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接待有关规定,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控制接待审批报销程序。五夫镇已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5)各级各部门均存在以推广费名义购买茶叶的大额款项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废止使用“大红袍茶叶推广费”明细科目,严禁赠送礼品茶和其它土特产。二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市委、市政府制定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对接待对象范围、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进一步规范。三是规范公务接待费用会计预算,规范“三公”经费开支审核和报销程序,杜绝借举办会议、培训或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列支接待费用。四是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总量,做到“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对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点名道姓通报。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房产、共同生活子女经商办企业等个人重大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跟踪落实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到房管所等相关部门核实报告内容。加强对乡(镇)、街道、农茶场和市直机关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全市72个单位790名科级干部的重大事项按要求填写。对拟提任干部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的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核实,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严格审核。对填报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信息不准确的,责成填报人重新填写。三是完善制度。就进一步严格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房产、共同生活子女经商办企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细化实施意见。各单位建立专人负责领导干部证件的管理制度,全市72个单位已收380本证件,其中处级干部14本,科级干部366本,证件上交率达100%。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搞地方小团体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干部教育培训,结合市委中心组学习、党校科级干部进修班,组织科级干部学习干部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提升干部的党性修养。落实组工干部与基层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动态,对存在“小团体”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进一步引导各级干部反对“小圈子”、不搞“小圈子”、脱离“小圈子”。二是严格日常监督,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掌握干部的交际圈、思想动态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开通12380举报电话,受理干部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存在的“小团体”问题,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派专人调查核实,杜绝“小团体”现象的发生。三是科学民主决策,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上,加大民主决策力度,确保公开公正,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认真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流程。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景区管委会超编制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为充实和加强景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力量,推动南平市旅游支柱产业加快发展,2011年7月、11月,南平市委先后研究决定,将时任武夷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的滕建明同志交流提任为景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时任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崔春光同志确定为正处级。2014年,按有关政策安置正团职军转干部余其纲同志高配为副处长级副主任。省委巡视意见下达后,武夷山市委积极配合南平市委组织部做好整改。日前,南平市委研究决定,统筹使用处级非领导职数,给规格为副处级的武夷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高配2名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滕建明同志任南平市总工会调研员,崔春光同志任南平市残联调研员。

三、深化整改,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为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武夷山市将以省委巡视和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一)持续抓好整改,完善建章立制

全面完成巡视问题整改任务,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整改效果不好的,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持续跟踪紧盯,确保整改责任逐一落到实处。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公务接待等方面规章制度。

(二)加强督促检查,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识,加强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做到守土有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各纪检组织履行好监督职责,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加强自身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保证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明党的纪律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发生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使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各项行为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9-5310087;邮政信箱:武夷山市中山路市委大院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政编码:354300;电子邮箱:wyss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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