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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8:59:04  来源:福建省委巡视办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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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省委企业巡视一组于2015年3月20日至4月17日对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巡视。8月17日,省委企业巡视一组向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在反馈会结束后立即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党委书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亲自组织召开9次领导小组会、专题会、党委会,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务求实效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针对2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72条,已完成整改64条,正在整改8条;移交的2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经党委研究,拟对巡视反馈问题负有责任的14个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司管干部7人,司管干部以下7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集团公司党委认为,省委企业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原因分析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党委完全赞成、诚恳接受,坚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站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集团公司党建重要工作和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央精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委深刻认识到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国有企业是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生动体现,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基石。作为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党员、党的干部,然后才是行政业务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理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对照反思,大家一致认为,省委企业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抓得准、看得深,直指要害、分析透彻、振聋发聩,完全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我们必须警醒,必须深刻反思,必须严肃对待。我们要严格按照要求,直面问题、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桩桩有回应、事事有结果。

(二)高度重视以上率下,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集团公司党委迅速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赵金杰担任组长,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党委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党群纪检部,各部门责任人为相关领域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及时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8月25日,集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每项整改问题的责任单位、监督联络人及整改时限。8月26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召开整改工作相关责任单位及监督联络人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以最认真的精神、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抓好整改。

(三) 以“四个坚持”为原则,确保任务责任到位

集团公司党委明确,推进整改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巡视反腐“利剑”作用,进一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坚持整改全覆盖,做到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三是坚持“先止血、后治病”,首先要把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整改好,采取果断措施,堵住“出血点”,在此基础上找准“病源”治本;四是坚持从制度机制上查找问题,有什么漏洞就堵什么漏洞,缺什么机制就建什么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四)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在整改过程中,党委书记赵金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扎实推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用好巡视成果,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制定并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及时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精神。通过巡视整改推动作风转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刻剖析反思,切实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党委书记赵金杰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听取有关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为整改工作总负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实现源头治理,提升企业管理。

二、省委企业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公司党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违反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的通报等案例;党委书记落实“一把手”责任,亲自部署研究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分析集团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三项制度,分别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纪委书记定期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专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问责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三项谈话制度》、《信访举报制度》等制度,健全了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三是强化干部履职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研讨,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形式,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廉洁从业教育。组织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加强源头治理。6月份以来,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程建设及财务监督等专项检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令企业限期做出整改。下一步将定期对物资采购、劳动结算、劳务用工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五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纪委对“东南造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福船船务公司违规调度大额资金”等七个问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下一步将对涉及违纪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个别权属企业违反财经纪律

(1)东南造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党委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布置核查,研究整改相关工作:一是坚决落实整改。针对公款私存,部分资金去向不明问题,集团公司抽调审计部、党群纪检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核查小组。经核查,28万元资金在2009年1月已并入奖金发放。督促东南造船严格审核现金支出,杜绝大金额提取现金的做法。目前东南造船现金支出均通过公司基本户网银转至报销员工的个人账户,奖金发放也已通过公司账户网银转至员工的个人账户,堵塞了公款私存的漏洞。东南造船纪检及内审室在2015年10月对近三年的公司现金支出进行检查,未发现公款私存账外保管现金现象。东南造船已将原出纳调整岗位,今后将按制度要求两至三年轮岗一次,原出纳个人卡上因公款产生的利息已上交公司。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规范现金管理,东南造船制订了《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办法》,并组织计划财务部全部在岗人员学习,强调现金管理的重要性。要求计划财务部不定期(每月最少一次)对库存现金进行突击盘点;每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现金结账后,计划财务部必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及时出具盘点报告。现金盘点报告由监盘人签字确认。负责盘点的人应不定期更换。当发现账实有不符时,应及时汇报。三是突出举一反三。针对东南造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的问题,集团公司由李永忠总会计师牵头,成立财务监督检查小组,从2015年7月起开展集团系统全面财务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对集团系统各单位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财务风险管控、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内控制度上的不完善之处,如个别企业付款审批手续不全,会计人员多年未轮岗等问题,已进行了相应整改。

(2)东南造船以现金形式发放中干奖励金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奖金发放调查。针对应发人员名单与实际领取奖金名单不符问题,集团公司核查组责成东南造船进行奖金发放情况核实。东南造船纪检及计划财务部对59人次签领奖金不在应发名单的人员进行面对面调查,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是否收到此笔奖金。针对2008年中干奖励金205.7万元个人签领凭证缺失的问题,集团公司核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作了书面说明,责成东南造船对该笔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东南造船纪检及计划财务部对此笔奖金的部分领取人员也开展了面对面调查,由其本人确认是否收到此笔奖金。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规范中干奖励金管理,东南造船制订了《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中层和助理级管理干部及骨干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将原应在年度中期发放的中干奖励金暂停,奖金发放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执行,内审室每半年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在本次集团系统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东南造船会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东南造船计划财务部内部组织学习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重申会计档案必须在档案室保管,其他任何个人无权私自保管会计档案。东南造船内审室,对近三年的财务档案进行排查,对档案借阅记录不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已立即整改。

同时,对长效激励金管理混乱、以现金形式发放中干奖励金问题的责任人予以问责。对董事长陈香麟、总经济师江云飞、总会计师黄晓红3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扣发本年度部分绩效薪酬;对涉及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立案处理。

(3)厦船重工虚列开支,违规套现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严格把关。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审核力度。严格单据审核,对发票内容、接待内容、接待事项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列支和开支工艺品等贵重礼品等消费,公司外事活动需要开支,均列为三重一大项目;监督企业人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二是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责成厦船重工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制度执行,规范业务招待行为。厦船重工按照要求修订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明确招待业务必须由企业内部人员经办,不得委托外人或上级公司代为办理,并明确了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和审批程序。三是加强集团监督检查。在集团公司财务监督检查和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中,对企业虚列开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除发现部分企业接待审批管理、接待用品管理不够规范、报销附件不够完整等问题以外,没有发现虚列开支现象。同时,对厦船重工虚列开支问题的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时任厦船重工财务科科长张海寿,给予诫勉谈话。

3.福船船务公司违规调度大额资金,资金安全隐患较大

整改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及时组织审计部、党群纪检部、财务部的人员对福船船务公司的资金账务进一步进行核查,排除了船务公司资金私自离开公司账户而滞留账外的情况。对照巡视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一是强调遵章守纪意识。集团公司领导分别在集团系统经济运行分析会、巡视整改会及集团财务会议上,多次强调制度的刚性约束,要求引以为鉴,按章办事,按制度办事;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内控流程。利用信息系统固化制度审批流程,制度表单化,表单流程化。目前集团公司总部及主要船企引入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通过预算系统进行年度预算控制及资金支付审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问责机制。在2013年制订了《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了大额度资金运作;2014年制订了《集团公司权属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实行总会计师问责制;在此基础上,2015年7月又制订《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权属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审计监督、财务监督。调整充实集团总部审计部人员,加强对集团权属企业的审计监督管理。权属主要企业成立了审计部门,配备了专业审计人员。集团财务部定期、不定期对权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检查。2015年7月,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开展了集团系统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内容涵盖资金管理、内控等各个方面,目前已完成企业自查,进入集团公司检查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年底前完成整改。同时,对资金划转未记账,存在账外业务问题的责任人员予以问责,进行党政纪立案处理。

4.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1)马尾造船未维护企业权利,未经船舶集团批准,擅自退还应没收的500万元合同定金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学习。马尾造船领导班子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了船舶经营接单及重大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营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事项要先上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取得批准后再执行,坚决杜绝未上报就执行或先执行后上报的违规行为。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集团公司7月22日下发《关于印发承接船舶及大宗建造工程和重大合同变更实行报审报备规定的通知》,进一步界定了报审报备的范围和时限。三是强化风险意识。集团公司8月21日下发《关于做好造船合同履约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各企业在与船东达成重大合同变更前要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重要文件要提交律师审核把关,防止文字表达不严可能带来的风险,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

(2)船舶集团未经班子会议研究就批准该方案,未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审核把关。船贸部、法务部、资财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时,若发现权属企业的请示内容与原合同规定不符,且存在损害企业权益的情况时,要建议提交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听取各职能部门、总法律顾问、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集体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权属企业执行。二是明确决策主体。集团公司工作规则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实行党委民主集中制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相结合的领导体制,以及党委会议和董事长与总经理联席会议为主体的决策机制。集团公司重大决策及其实施与执行,分别由集团公司党委会议、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形式,作出决策、部署;其中,“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议和联席会议作出决策、部署。三是建立健全制度。最近几年,集团公司陆续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重要决策的相关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上不断规范。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印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权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3)马尾造船违规接单,未经批准自行签订赔偿协议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分析原因。马尾造船立即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检讨,再次认真学习、重申和明确了集团公司有关船舶订单签订、变更和其他重大事项的报备、报审等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各对口部门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集团公司对权属企业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在分析反思会后,马尾造船向集团公司上报了《关于马尾造船违规接单且未经批准自行签订赔偿协议的问题说明和整改意见》,并从采购、设计、分段制造、总组、船台和码头建造等各个环节分析造船进度拖期的原因,形成《关于两艘37000吨散货船交船延迟情况的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二是完善内部规定。重新修订《经营管理制度》和《合同重大变更报批办法》的作业指导书,明确经营接单和合同变更的流程和各部门的职责。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问责。集团公司制订《责任追究问责制度》,明确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和问责程序,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同时,对未经批准违规接单,违规自行签订赔偿协议的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党政纪立案处理。

(4)厦船重工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测算审核程序。厦船重工6艘散货船成本核算失误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审核体系不健全,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各船企进一步完善新船成本测算审核程序,即在经营人员对新船成本测算后,由经营部的部门领导进行认真审查,提交经营部门分管领导,由其牵头组织物资、生产、财务部门对与其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多重把关防止测算失误。二是建立船型成本数据库。各船企积累已有和潜在项目的成本测算数据,梳理建立并不断完善不同船型的成本测算数据库,以用于新船项目成本测算时比对参考。三是加强经营团队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经营部门的综合素质,各船企已选拔有造船技术背景人员充实到经营部门,加强学习,提高经营人员的综合能力。四是加强市场信息搜集工作。由各船企定期对船舶市场最新信息进行搜集与分析,并形成报告,提供集团公司和各船企领导班子决策参考。同时,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问题的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总经理艾国栋同志在扣发当年5%绩效薪酬的基础上,要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的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党政纪立案处理。

(5)船舶集团研发中心大楼装修工程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严格把关。对已完成结算的装修工程项目,重新进行梳理,完善程序,在审核单位审计基础上,报请集团公司核准;对正在进行结算的装修工程项目,召集总部审计部、办公室、监察室、资财部、发规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结算审核小组,会同审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核查,严格把关;督促后续入驻的权属企业,在办公场所装修项目上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目前第11层闽船公司办公场所二次装修预算90万元,按规定委托省招标采购集团招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切实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意见,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集团公司于2015年9月底制订了《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并明确集团公司发规部和资财部作为执行和监管部门,具体根据管理办法严格进行建设项目的过程检查和督导,促进企业规范运作。三是突出举一反三。针对研发大楼装修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由审计部和发规部牵头,成立检查小组,谢荣兴总经理亲自带队,于2015年7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对近三年在建和已建重点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目前“厦船三期船坞工程”、“马尾连江粗芦岛特船区工程”、“福人邵武竹刨花板工程”等三个项目,都能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未发现项目拆分和未进行公开招标情况,对其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马尾连江特船区项目中一批次设备招标因为出现流标,企业拟想转为竞争性谈判问题,在报请集团公司审批时被否决,并责成企业按招标管理办法限期整改。

5.大宗物资采购存在明显漏洞,竞争性采购严重不足

(1)2011-2014年,船舶集团采购物资金额约206亿元,其中国内材料约90.5亿元。船用钢板等大宗物资采购存在明显漏洞

整改措施:针对船板供应商高度集中在少数私营贸易公司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要求船舶贸易部调查核实并认真整改:一是纠正现有问题。针对巡视组反映的达爵公司和信达公司存在联合参股的关联关系问题,集团公司已分别与该两家供应商取得联系,要求今后船板采购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报价。目前近几个月的船板采购均符合上述要求。二是规范采购工作。已要求各船企将所有船板的采购统一集中到集团公司采购询价平台上挂网,并且进一步强调依据最低价中标原则评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认真检查各船企的每批次船板采购评选结果,确保船板采购公开、公正、透明操作。同时,拟由董飞龙副总牵头,于11月份开展物资采购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船企物资采购的制度建设、操作流程、评选依据、供应商审核等方面工作。四是促进充分竞争。集团公司已陆续邀请多家优质供应商参与船板采购报价,促进船板采购充分竞争。目前可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有重钢、鞍钢、五矿营口、沙钢、福建信达(三钢);福建达爵(新钢)、宁波龙强(南钢)、上海建发(韶钢)、福州展志(三钢、新钢)、厦门宝钢(宝钢、韶钢)等二十多家。今后将继续邀请更多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并联系三钢等生产厂家,争取钢厂直接参与报价。五是全面推进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近年来已加大力度推进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目前已将型材、管材、焊材、电缆、油漆等大宗物资纳入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畴,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今后将逐步推进大型船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

(2)马尾造船2013年紫铜管采购成本虚高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市场信息搜集与研判。各船企对紫铜管及类似物资的采购,采取与市场行情挂钩的采购模式;同时加强对市场行情的分析研判,根据此类物资主要成分的市场基准价格变动幅度适时调整采购节奏,合理控制采购成本。现各厂已遵循市场行情挂钩原则进行采购。二是实行采购和招标工作职责部门分离。各船企成立招标办公室等独立机构,负责招标实施工作,将物资采购经办部门的采购工作与招标工作分离,各司其职。目前马尾造船已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厦船重工已设项目稽核部,专门负责招标工作。东南造船拟于今年年底前设立相关招标独立部门。三是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各船企做好对供应商的准入把关,并认真核实相关业务人员信息;同时将邀请更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充分竞争。下一步集团公司将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各船企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四是加强采购人员业务培训。以各船企为单位,从今年8月起陆续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各类相关业务知识,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正确履职。马尾造船纪委已对紫铜管采购虚高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物资管理部经理蔡志宁进行调离岗位,对经办人员张国平进行调离采购工作岗位,并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

6.重大资产并购和资本运作不规范

(1)马尾造船在扶持、收购利亚公司中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为了实现企业跨跃式发展,2012年之前马尾造船与利亚公司合作,通过整船外包方式实现产能扩张,解决企业生产能力不足问题。针对巡视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积极组织整改:一是对在利亚整船建造的外协外包过程严格把关。马尾造船对分包给利亚船舶的整船外协建造合同版本和建造成本测算模板进行了重新梳理,由生产、财务、采购等部门共同对建造成本核算进行详细的比对核算。2012年起,利亚船舶按照场地承包的方式进行生产安排,所有的造船成本性支出全部由马尾造船核算和委托支付。二是加强对控股企业的监督管控。2015年6月份,根据集团部署,马尾造船成为利亚船舶公司的控股股东,利亚船舶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生产副总等主要岗位均由马尾造船班子成员兼任。目前利亚公司的生产运营工作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对内是马尾造船生产中心下属利亚事业部,对外是利亚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部,所有的生产安排由马尾造船生产中心统筹考虑,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所有的人员任免、规章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部由马尾造船负责;所有生产经营性成本支出全部由马尾造船直接管控、核算和结算。三是完善外包外协管理制度。马尾造船制订了《造船项目分包管理暂行办法》、《外包过程控制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造船项目分包管理,确保分包项目的质量与进度,保证外包过程有效运行。为确保外包外协的定价过程更加的公平公正合理,2015年7月,马尾造船重新修订了《招投标办理办法》,针对生产外包外协的项目(分段、管子和舾装件等),以及设计外包等业务,将原本由业务部门询价后报批采购的方式,改为全部按招投标方式采购。四是组织核查,完善资本运作相关制度。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集团公司对利亚收购的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对相关收购文件资料进行核查。制订了《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加强集团系统企业资本运作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2)东南造船在资本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转变福宁重工经营接单方式。采用福宁自主接单模式,但东南造船在技术、成本控制、管理方面给予支持指导,尽量避免采用东南造船下单委托加工模式。二是加强外包外协核算监督,严禁利润转移。在外包外协中加强合同定价管理,加强劳务结算的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规范资本运作流程,完善资本运作相关制度。针对未经资产评估等程序高价收购福宁重工股权的问题,集团公司将引以为戒,拟加强国资管理制度培训,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资管理程序办理股权收购事宜。为进一步规范资本运作管理,集团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制订了《集团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和2015年8月制订了《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并明确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和发展规划部作为执行和监管部门,具体根据管理办法严格进行资本运作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促进企业规范运作。

认真抓好增加销售中间环节,经营收入流失的问题整改:一是督促企业做好市场调查。要求企业经营部门及集团船贸部积极从各种渠道收集船舶产品建造信息及市场价格走向,密切跟踪市场,不断获取市场最新信息。二是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要求企业保持与新老客户的沟通联系,定期随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不断挖掘客户资源。三是积极拓展创新商业模式。集团公司组织探索创新商业模式,尝试自主下单营销方式,尽可能的直接和终端客户交易,争取最大经济利益。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公款消费酒水、公务商务活动开支随意、接待费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巡视意见反馈后,集团公司陈光灿副总经理立即召开系统单位分管接待的领导和相关人员会议,通报落实八项规定存在问题,再次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文件精神,要求自觉对照,主动整改。8月,集团公司纪委组织司管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前往省反腐倡廉基地,开展“八项规定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红线”、“底线”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集团公司要求系统单位认真比照问题、修订完善接待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审批流程,明确接待范围、接待原则、接待纪律等。截止目前,集团总部、马尾造船、东南造船、林业投资已修订制订接待相关制度,厦船重工接待制度修订已在办理发文流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015年6月,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李寿发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资财、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严格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同时,将“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审计监督内容,在今年开展的4次离任审计、3次任中审计中,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落实“八项规定”方面的作用。同时,责成马尾造船、东南造船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对马尾造船分管办公室领导黄以豪同志、东南造船分管办公室领导刘晖同志予以诫勉谈话。

(三)选人用人方面

1.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对个别司管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为防止类似章新智同志选拔任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整改:一是规范人员流动管理。修订完善公司人员流动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公司人员调动、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等应办理的审批流程、工作交接流程以及手续办理程序。二是规范工资薪酬管理。健全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工资发放流程,确保薪酬分配管理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三是规范内部挂职交流。根据我省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等要求,修订集团公司人才挂职交流管理办法,使干部的交流、借用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目前管理办法正在修订中。四是对于章新智 2007年1月-3月不在厦船重工工作期间,厦门造船厂为其缴交的社保费用4569.6元,全部由其个人承担。
(2)2009年以来组织选拔作用的36名司管人员未经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简单化,个别人员提拔较快。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5月14日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5月18日,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陈光灿副总与人力资源部全体人员再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重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程序、流程要求。二是修订《司管干部暂行规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企业发展需要,修订《司管干部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程序要求,对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条件作出明确界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的环节与流程,修订后的《司管干部暂行规定》拟于近期公司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后印发实施。三是规范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司管干部暂行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在推荐环节中注重民主推荐,在考察环节中注重民主测评,确保优秀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

2.个别司管人员为“裸官”

整改措施:船舶技校副校长陈金平的妻子与儿子于2000年3月移居美国,并取得美国国籍,为“裸官”属实,集团公司已于2014年4月3日按要求报告省委组织部。对于陈金平同志为“裸官”的问题,一是严格“裸官”把关。对照中组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陈金平同志不能作为干部晋升选拔的“考察对象”,不能担任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担任掌握重大商业机密或其他重大机密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是认真执行规定。在 以后工作中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6号文件精神,阶段性排查集团系统“裸官”人员,确保“裸官”的任用按文件要求规范到位。

3.企业领导人员在行业协会兼职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以及《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清理规范。一是做好退休人员社团兼职清退工作。对于3名超过70周岁、2名任期超过2届还在社团兼职的5名中层退休人员,分别向福建省造船工程学会、省船舶行业协会以及省严复学术研究会发函,商请配合集团公司按程序做好清退工作。二是做好司管人员社团兼职清理工作。对于兼任多个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艾国栋、陈香麟、张志彤、张金香4人,限定只兼任一个,其余的予以清理。三是规范社团兼职管理。集团公司针对社团兼职问题,制定《关于规范集团公司司管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下发至集团各权属单位,对兼任的职务进行清理,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退休司管干部,在社团兼职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意。

4.一些员工长期“吃空饷”

整改措施:集团本部及权属企业马尾造船共有7名员工,长期不在岗并领取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人力资源部进行分门别类,认真核查并落实整改。一是做好工资清退。吴秋妹、赖凌巍、李芬秀、张剑清4位领导家属,清退已发的生活费共计56000元。二是做好人员处置。吴秋妹、李芬秀两人已回马尾造船上班,赖凌巍、张剑清、吴乐章已与马尾造船解除劳动关系,李旭明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蔡祥禄在马尾造船办理内退。三是加强学习,完善制度。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文件,修订补充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并对企业原有的用工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四是加强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要求,企业做好规范劳动用工的自查,集团公司做好定期检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集团公司拟于年底由陈光灿副总经理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全系统劳动用工大检查,确保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着力建设长效机制

集团公司党委认为,经过两个月时间的努力,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果,但与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和干部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有些工作需要长抓不懈,特别是一些重点工作,必须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巩固整改成果。

(一)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整改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疏忽,继续抓好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力度,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

(三)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态度明朗、心胸开朗、作风硬朗的“三朗”领导干部队伍,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端正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四)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追究

已经建立的制度,在制度有效管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制度尚不完善的,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堵住制度漏洞,织密制度笼子,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1-83333483;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6号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15;电子邮箱fcjth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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