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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宁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5-11-26 08:59:38  来源:寿宁县政府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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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4月20日至5月19日,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对寿宁县进行了巡视。8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四组向寿宁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寿宁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

巡视组向我县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8月21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部署关于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总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项整改小组和专项督改督查小组,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各小组分别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组长,各整改小组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真抓严改,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县委认真对照《关于对寿宁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制定下发《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细化分解4个方面15项整改任务,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具体规定整改的阶段目标和完成时限,逐项细化整改措施,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是狠抓督查整改。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进度,对重点难题集中研究解决。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纪委组成的专项督改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不间断地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推动整改落实。

四是注重成果运用。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完善管人、管事、管钱、管权各项制度。县委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强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有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转变,加快寿宁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改情况

巡视组反馈意见中需要整改的共有4个方面15项问题。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县委习惯于依赖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很少主动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十项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县委中心组、县委常委会将定期、不定期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加强理论学习,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普遍开展1轮以上的谈心交心,并采取个别约谈、集体谈话、检查访谈等方式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二是摆上议事日程。县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纪委工作专题汇报,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具体举措。县委书记要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并督促班子成员对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督促。三是细化责任清单。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3种责任进行分类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对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同时运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四是狠抓工作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全县建设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做到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五是强化督查整改。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检查发现、领导批示、信访反映、媒体曝光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加大压力传导,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六是全力支持“三转”。县委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切实保障执纪监督需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加强重大违纪案件的督办;对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在交流、提拔使用时要“厚爱”一层。七是严把选人用人关。要建立严格科学的一把手考察机制,把品质好、作风正、做事实、不贪、不占、责任心强的干部选拔到“一把手”的岗位上来。同时,建立“一把手”任期交流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八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述责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党政务公开等制度,推行函询和谈话制度,加强源头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全面规范“一把手”权力行使,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九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选拔任用、预防惩治腐败等结合起来。十是开展廉政教育。加强  “一把手”的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组织“一把手”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监狱参观,增强其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2.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执纪偏宽偏软的问题。

针对有的案件查办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有的案件处理执纪不严,以纪代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严肃问责。5月12日,县纪委对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叶隽生、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陈上永、农业局退休干部邱岩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职工陈彬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县财政局分别给予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李小朋撤职处分、农业股副股长叶竹英记过处分。8月21日,县纪委给予叶旦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县政府免去其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二是抓紧移送。经巡视组提醒,县纪委于5月13日将郑光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县检察院。5月18日,县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起诉到县法院,处在审判阶段。三是通报追责。7月21日,寿宁县召开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对县法院未及时通报吴学新案件判决情况和县检察院未及时移送相关涉案人员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县法院、检察院相关责任人员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四是加强学习。县纪委组织办案人员除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及《监察法》外,还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规定,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做到严格执纪。五是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寿宁县纪委、监察局《案件调查工作制度》《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针对查办违纪案件过程中发现被调查对象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机制,规范涉刑案件的移送程序。根据省里将要出台的实施细则,修订《寿宁县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不同阶段的反腐工作任务,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强化公、检、法和纪委之间的办案协作。六是强化案后整改。县执纪执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办发〔2015〕10号)的规定,加强案件查处情况通报、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配合,形成反腐合力。2015年以来,县纪委向县检察院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1件11人,向县公安局移送问题线索3条6人;县法院和县检察院分别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8条8人、8条25人。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

针对有的部门发生“系统性”腐败以及反映个别领导干部与当地赌头关系密切,充当赌场的“保护伞”的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严肃问责。6月23日,县教育局原局长叶家林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将其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宁德市纪委处置。8月21日,县纪委对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原组长范世华有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9月29日,县纪委给予范世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快速处置。收到省委巡视组有关县法院原副院长何方华涉嫌组织赌博等问题的交办事项后,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对何方华进行组织处理,免去其县法院党组成员职务,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法院副院长、正科审判员职务,调整到县计生协会工作。随后,县纪委会同县公安局对何方华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于9月29日对何方华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10月15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给予何方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7月28日,全县教育系统100多名干部到县法院参加南阳高级中学原校长龚嵩启贪污案的庭审现场。将何方华案件和鳌阳镇派出所协警郭灿鑫、吴旭辉为赌场通风报信案件在公、检、法系统内进行通报,警示全体政法干警。四是强化纪律约束。8月11日,针对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教育系统80多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五是加大打击力度。责令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保护”赌博的违纪违法行为。在查处赌博案件时,将严格认真甄别参赌人员的身份,对党员干部参赌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一律上限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铲除赌场的“保护伞”。六是注重建章立制。我县将根据教育系统发生的贪污贿赂窝串案件情况,认真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进一步建章立制,做好案后整改工作,从机制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建立健全政法机关相关规章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公检法干警行为。

4.关于土地开发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问题。

(1)东部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未经审批且未严格执行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未及时修编并报批东区控规的东区办主任龚扬洪,县纪委于10月15日进行立案调查;对经办人张远清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增强规划意识。立即着手修编寿宁县《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定程序报批。9月30日已修改完成东区控规审批稿,10月1日至25日将控规进行审批报送并公示。三是严格规划管理。在控规没有审批前,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得出让,规划部门不得作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控规批准后,规划部门应当严格把关、严肃执行。

(2)土地出让后随意变更规划设计指标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在技术审查阶段未严格对出让条件进行把关的县住建局原局长周明东,县纪委于10月15日给予立案调查;对分管规划的主任科员何成树给予效能告诫,对规划办原负责人钟建华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提高认识。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金测算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出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遵守。今后对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任何人均无权随意变更,否则,将依法处理。三是规范用地出让条件管理。今后,所有用地出让必须严格按照控规出具规划用地指标。同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评估、日照分析、专家论证,相关技术指标符合控规及技术性规范要求后方可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四是规范项目规划审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应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建筑面积、日照分析及相关技术指标应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核算后作为审批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规划建筑方案批前公示、批后公示。

(3)土地出让后随意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影响土地市场的公平竞争,导致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鉴于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技术审查中,对技术规范要求理解不够,把关不严,造成计容面积计算错误,县纪委决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住建局原局长周明东进行立案调查,对分管规划的主任科员何成树效能告诫,对规划办原负责人钟建华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责令停止建设。责令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停车场由原来的五层降为三层。降为三层后,经初步核算的不计容面积8545.03㎡应按规定列入计容面积。三是限期补交土地出让金。限期依法依规补交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相关契税等。四是采取措施,确保补交款补交到位。责令国土和住建部门对阳光水岸房产出售和办理“两证”进行监管,确保补交款有着落,能按规定补交到位。五是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责令县住建局对县城东部新区在建及已竣工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核查,对核查中存在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进行认真落实整改,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的意见》(闽政办〔2007〕190号)规定查处,确保处置到位。六是对土地出让后以政府会议纪要或住建部门发文等形式变更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县纪委在认真调查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报上级纪委处置。

5.关于土地和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比较混乱的问题。

(1)“两违”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根据巡视组的意见,县纪委先后对县旅游局副局长韦茂春和国土资源局职工金华、范世雄予以党纪立案调查。9月2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县委批准,给予韦茂春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金华、范世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以来共对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立案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二是狠抓拆违。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研究推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3月开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每月开展统一拆违行动,相关部门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为。三是营造氛围。8月26日县委召开全县清理“两违”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部门共100多人参加,会议明确,要严肃查办参与“两违”的党员干部,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出台奖励措施,对举报人给予1至5万元的奖励。截止9月20日,全县共拆除违建379宗,面积20.41万平方米。四是完善机制。制定出台《寿宁县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寿宁县“两违”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问责”机制。

(2)一些人员组织串通投标的问题。

一要严肃查处。责令公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对组织、参与串通投标的相关人员进行侦查,依法查处、绝不手软。二要营造氛围。今后公安部门要主动提前介入招投标活动,对有苗头出现时就予以严厉打击,努力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及投标氛围。三要建章立制。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规章制度,堵塞漏洞,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变相非法转让土地的问题。

一要严肃查处。责令公安、国土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紧密配合,对相关股权变更情况进行认真调查,依法处理、绝不手软。二是建章立制。针对有不法商人钻法律空子的行为,认真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三是加强监管。国土部门务必加强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协作配合,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变相行为发生。

6.关于财务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土地专项资金被严重挤占挪用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违规挪用土地专项资金的武曲镇镇长卢莹、鳌阳镇镇长吴亦雄及原镇长吴增勤、南阳镇镇长王登振及原镇长叶宝元、清源乡乡长郭寿兴、托溪乡原乡长张荣林、芹洋乡乡长何沝清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二是限期上缴。在2015年10月10日前将不符合增减挂钩指标收益金用途的六个乡镇共121.8万元从原渠道收回,报县政府研究,按政策规定使用。三是加强监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四是建章立制。完善土地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及评估等各环节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2)项目资金普遍被挤占挪用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坑底乡乡长龚刘攀、竹管垅乡乡长郭晓妍、托溪乡乡长郭尧雄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二是限期上缴。在2015年10月10日前,各单位凡是挪用救灾资金的,全额收回县财政或救灾资金对应的主管部门,由县政府同意后,统筹用于救灾方面的支出;违规挪用其它资金的,全额收回县财政,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使用。三是加强监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并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使各监督部门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处置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章立制。对《寿宁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使该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将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所有环节都纳入管理办法中,确保专项资金依法、依规管理。

(3)一些单位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8月21日,县纪委对托溪乡党委副书记黄发、乡政府经委干部吴聪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托溪乡政府退休干部夏木生贪污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县税务局将不定期开展发票管理与使用的检查,杜绝虚开代开发票现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结合我县“三项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着重加强对各单位报销入账的发票以及财务核销手续的审查,对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发票管理等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7.关于有的单位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

一是报送案件线索。2015年6月23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纪委将县政协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问题线索报送宁德市纪委处置。目前,市纪委已对原政协副主席王宏雄(已退休)进行立案调查。根据宁德市纪委的意见,县纪委对参加公款旅游的26名党员干部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缴公款旅游费用。二是严肃问责。9月23日,县监察局给予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缪旭照警告处分、办公室副主任李玉美记过处分。三是强化督查。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2轮专项检查,对全县14个乡镇和县直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16个,立案调查11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政纪处分1人,辞退3人,诫勉谈话2人,并先后5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实名通报。

8.关于公务接待方面存在接待手续不规范、公款送礼、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等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县纪委于2014年12月22日给予寿政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新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缪旭照行政警告处分、办公室副主任李玉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犀溪镇经委干部郭冬祥党内警告处分、林永松行政记过处分;对大安乡原党委书记吴勇、犀溪镇镇长徐庆龙、犀溪镇党委副书记龚荣及县运管所所长林高武进行诫勉谈话;县教育局原局长叶家林已调任市教育局,县纪委将相关问题线索报送宁德市纪委处置。二是强化督查。成立3个专项检查组,对县、乡两级共130多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建章立制。完善我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公函接待制度,杜绝各种违规接待行为。

9.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1)违反规定购置使用公车的问题。

一是全面摸底清理。开展了对全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情况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全县共清理上缴封存违规、违限、借用车辆48辆,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举报。二是统筹安排处理。考虑到车改即将全面推行,为避免造成浪费,县委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对48辆进行处理,其中7辆归还原单位使用,31辆调剂使用,10辆收缴到调研中心调剂使用,待公车改革时统一处理。三是加强管理监督。2015年5月12日,县“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督查。

(2)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真调查核实。县纪委成立调查组,对县政府办驾驶员缪细东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县政府办于2015年5月7日对缪细东给予解聘处理。二是加强公车监管。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制度,在法定节假日及一些重要时间节点,由县纪委党风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公车定点停放。定期调取公安部门车辆监控视频,筛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三是严肃问责曝光。2015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10个,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告诫教育4人,辞退3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0.关于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县纪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环保局局长刘保萌进行诫勉谈话。二是积极整改。县环保局经过自查于2014年12月29日将节假日值班补贴8010元主动上缴国库。2015年8月28日,将剩余的津补贴28390元上缴国库。三是建章立制。责令县环保局健全内部管控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行为,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1.关于有些案件没有严格依法查处,存在领导干部和行政单位干预司法现象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2015年5月18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县农业局局长叶少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吴烈建党内警告处分,县效能办给予县农业局副局长郑毅雄和郭尧辉效能告诫处理。二是组织学习。7月21日,召开全县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会议精神;7月3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的意见》(寿委发〔2015〕7号),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全县22个系统党委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知识竞赛活动;9月29日,在农业系统股站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严守纪律与规矩》专题讲座。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通过通报曝光、警示教育以案明纪,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意识。四是健全机制。深化纪律审查工作,在审查内容上,要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认真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挺纪在前。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实行全程留痕、记录在案,公开通报,严肃追责。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2. 关于一些单位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严格消超纪律。严格控制编制、职数使用,对超编制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在整改消化到位前一律不新配备干部。二是多举措“消超”。通过交流任职和退休自然减员等方式,截至2015年8月底,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副科级领导职数2人(全部消化到位)、非领导职数7人。对于目前全县还有11个单位超职数配备科级非领导职数25人,将结合干部交流调整和2016年换届工作,采取平级调整交流、转任乡镇非领导职务、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和身体不适应干部,以及退休自然减员等方式,加快推进“消超”工作进度,确保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超配非领导职数的消化任务。三是保障序时进度。制定《关于做好寿宁县控编减编工作的实施办法》,在2015年底前,结合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各级各单位行政和事业编制按一定比例进行精简,对超编制单位进行调剂、消减,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全县行政编制(含各类专项编制)不突破中央和省委核定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只减不增。

13.关于干部管理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规范会议记录。从2015年8月底开始,已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内容,做到规范、完整记录。二是畅通协作机制。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每季度对“四帐”进行联合核查,做到人员调动、职务调整时,编制、工资关系及时随转,杜绝“四帐不合”现象发生。从9月初开始,在全县进行“拉网式”核查,目前,已由县委编办对干部调动后编制未核减的进行核减8人;由县人社局对干部职务调整后的工资信息,进行调整或更新15人。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制定《关于规范干部调配的规定》,规定干部调动、职务调整必须在任职文件或调令下发的次月内,将人事、编制、工资、党的组织关系等转到调入单位。

14.关于事业编制干部招录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明确政策依据。根据省委常委、组织部姜信治部长的批示,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开发处经调查了解,于2015年8月3日出具《关于寿宁县直接考核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问题的意见》,认为: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山区、边远山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宁德市采取“直通车”做法,鼓励普通院校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回生源县就业,符合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法规,但部分县在进人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只是在进人程序上存在瑕疵;目前这类人员均已办理了入编手续,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存在身份问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级管理的做法,对宁德部分县采取“直通车”方式考核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问题,建议宁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二是加快沟通协调。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沟通,争取尽快予以明确以“直通车”方式考核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问题,并在这类人员调动、提拔时不予限制。三是规范工作程序。针对进人程序上存在的瑕疵行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与水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15.关于反映个别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

一是严肃问责。对县教育局原局长黄先辉的违纪问题于8月21日进行立案调查。二是规范管理。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方案》《关于实名推荐县管干部人选的试行办法》,强化干部提名责任追究,落实从严治吏要求。三是严格程序。坚决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两个提前”、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任前公示等办法,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四是定期研判。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一次汇总,定期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五)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及办理情况

4月20日-5月19日,省委巡视组进驻寿宁开展巡视工作。巡视期间共向县纪委交办163件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扣除垂管干部3件、业务外2件、重信59件外,实际交办99件;8月18日,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另外还移交了17个单位22人次的问题线索;8月17日-9月11日,省委巡视办向县纪委共转交10件信访举报件。

收到巡视组及巡视办交办件后,县纪委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办理。一是领导重视。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所有信访件均由县纪委书记亲自签批、亲自协调,优先办理,并指定一名副书记全程负责办信过程的跟踪督促落实。成立专项办信小组,实行主办人责任制和专项报告制,所有交办信访件由专人负责、专柜保管、严格保密。二是分类处置。通过筛选评估,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进行分流转办,并严格按照“零暂存”规定办理。建立专项台账,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独立录入、统计,做到信访件分流转办后可辨认追踪、可查阅去向。三是直查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办信单位实行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县纪委结合不同转办批次,视办理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协同查处、限时督办。对办信单位初核结果实行“三查三看”,提高办信质量。

截至10月16日,巡视组交办的99件信访件除移送市纪委核查2件,法纪交叉1件,县纪委尚在核查1件外,全部办结;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另外移交的17个单位问题线索,除移送市纪委核查1件外,全部办结;巡视办转交的10件信访件除移送市纪委核查1件、县纪委尚在核查4件外,全部办结。转立案30件47人;给予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10人,涉及科级干部20人;其他方式问责54人次,其中效能告诫4人,诫勉谈话48人次,组织处理2人。

三、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目前,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与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县委将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解决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扎扎实实抓整改,把巡视组各项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认真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对策,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抓好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落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整改不坚决、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追究责任,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深刻剖析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小见大、由点及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抓好整改的同时,针对人、财、物、事等腐败现象多发领域和环节,及时健全各项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依法治吏,依法治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5502008;邮政信箱: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北凤巷3号--寿宁县纪委党风室;电子邮箱:snjwdfs550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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