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安溪虎邱镇养猪场污染环境 环保部门现场查看要求整改

2015-12-04 10:15: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4日讯 “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芳亭溪边的养猪场经营多年,污水直接排进晋江支流,镇区自来水厂距离其不到500米,请相关部门对该养殖场处罚取缔。”近日,网友“桃夭夭”通过《直通屏山》反映上述情况。

该处养猪场养殖情况如何?是否造成污染?又该如何整治?12月2日,安溪县环保局联合虎邱镇政府现场查看后,向《直通屏山》发来专函回复。经调查,该养殖场距离镇区约1.5公路,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500m,养殖规模为存栏约200头,猪粪、猪尿配套沼气池进行处理,未发现沼气池污水排放痕迹,但有小部分场地冲洗废水直接外排,未进入沼气池。

“小部分场地的冲洗废水未进入沼气池”该如何处理?安溪县环保局称:“我局要求其对废水进行全部收集处理,不得直接外排,并做好沼渣沼液的利用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该养殖户已承诺立即进行整改。”

【网友留言】

网友“桃夭夭”:位于泉州市安溪县虎邱镇晋江西溪上游的芳亭溪(镇区往芳亭村方向约1.5公里处)有一大规模的生猪养殖场,已经经营多年,养殖场就建在小溪边上,污水直接排进晋江支流,省道就在养殖场前面,开车经过该场,老远就能闻到刺鼻的阵阵臭味,镇区自来水厂离该场不超过500米。虎邱镇政府没有根据9月8日的回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失信于民,为了广大民众特别是大泉州老百姓用水安全和美丽乡村建设,请相关部门对该养殖场处罚取缔。谢谢。【详细

【回复单位:安溪县环境保护局】

《直通屏山》编辑部:

2015年11月25日,我局收到了贵栏目转来的“安溪县虎邱镇生猪养殖场污染环境”的信访事项,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福建省信访厅关于依职能分类明确管辖环境保护信访事项的通知》(闽环信访〔2014〕1号),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属于农业畜牧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不列为环境保护信访事项,环保部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信访人反映位于安溪县虎邱镇晋江上游的芳亭溪(镇区往芳亭村方向约1.5公里处),有一大规模的生猪养殖场,已经经营多年,养殖场就建在小溪边上,污水直接排进晋江支流,省道就在养殖场前面,开车经过该场,老远就能闻到刺鼻的阵阵臭味,镇区自来水厂离该场不超过500米。虎邱镇政府没有根据9月8日的回复意见进行后续处理,失信于民,为了广大民众特别是大泉州老百姓用水安全和美丽乡村建设,请相关部门对该养殖场处罚取缔。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5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与虎邱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养殖场距离镇区约1.5公路,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500m,业主为陈子良,养殖规模为存栏约200头,其中母猪20头,猪粪、猪尿配套沼气池进行处理,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施用于周边的生姜、花卉种植园地和茶园,未发现沼气池污水排放痕迹,但有小部分场地冲洗废水直接外排,未进入沼气池处理,现场检查时在猪舍外未闻到刺鼻的臭味。根据《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该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小于福建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最低标准,属于规模以下,应界定为散养户。因此,信访人反映的情况部分不符合实际情况。

三、处理意见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针对该养殖户存在的小部分废水外排的问题,我局要求其对废水进行全部收集处理,不得直接外排,并做好沼渣沼液的利用和处理,避免二次污染,该养殖户已承诺立即进行整改,下一阶段,我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信访人若对该养殖户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不满意,可向农业畜牧主管部门反映,由主管部门来监督指导其做好污染整治工作。

安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