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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有头有尾

2015-12-10 16:05: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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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既为派驻干部创造条件,又施加压力,今年来,省纪委对12家工作不到位、力度不大的派驻机构,实行提级办理或督办,对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对党风廉政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意识。

福建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建立纪律审查分片负责制度和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今年已完成对4个下属单位的巡查,发现并移送6条问题线索。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发生违纪问题的3个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福建省国资委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21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包括3名纪委书记和1名监察室主任。

用好责任追究的“杠杆”,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全省有5个单位和638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追究、101名领导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追究,其中14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在座谈会总结发言中,倪岳峰要求,省直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作为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省直派驻机构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干部,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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