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公共图书馆经费不足、藏书量少等难题,“公共图书馆法”公开征求意见,拟放开图书馆冠名权 专家:将催生中国式“卡耐基图书馆” 福建农林大学内以李常盛命名的图书馆。黄潇航摄 东南网12月14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林先昌 记者 郑晓丹 校通社记者 周建鹏 谢建强) 公共图书馆数量少、设施陈旧、缺乏管理、藏书量较少……这些制约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问题,有望通过立法解决。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赠者姓名命名文献信息资源专藏或专题活动;如果是民间设立的公共图书馆,捐赠者还能获得馆舍、馆名的“冠名权”。 意见稿公布后,引来各方关注。长期关注研究公共图书馆领域建设的专家表示,我国适时出台该法是“补课”,将对公共图书馆起到推动、促进、保护的作用。 近日,记者走访福州各县、区公共图书馆以及大学城各高校,了解目前公共图书馆建设情况,及高校图书馆对外开放程度。 现状: 基层图书馆难题不少 11日,记者来到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湖东路上的福建省图书馆,一楼阅览室、二楼图书借阅室内,人来人往,出入自由。工作人员说:“各图书外借室、阅览室都是免费向市民开放的,如有借阅需求,要办理借阅证。” 正在建设中的福州市图书馆是福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志性建筑。 …… 位于城区内的公共图书馆从馆藏量、经费会有一定的保障,一些县级地区公共图书馆则在经费、建设设施和人才等方面存在不少难题。“馆藏文献不足、图书质量不高,难以满足读者需求,这是县级公共图书馆普遍遇到的问题。”福清市图书馆一工作人员说。 发表于2013年题为《试论地方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的研究策略——以福州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为例》的文章显示,福州地区70%的县级图书馆馆舍面积达不到要求,远远落后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根据闽委办法[1996]16号文件规定,沿海和国道沿线的县级图书馆藏书量要达到18万册以上,但福州地区60%的图书馆藏书量依然达不到要求。 文章还提到,福州地区县级公共图书馆还存在经费不足、人员学历层次偏低、服务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 “意见稿指出,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事业,将推动县级公共图书馆建设。”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一工作人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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