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12-30 07:49:0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分享到:
|
东南网12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规范河道管理,促进河道保护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对保障防洪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条款内容上突出问题导向,共有八章四十九条,按保护优先、从严管理、改善生态、持续发展要求,解决了多年来河道保护管理中河道管理的职责权限、河道自然岸线、规划岸线、河岸生态地的保护、河道管理保护范围界线、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河道采砂监管等方面的困惑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加强我省河道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
相关阅读:
- [ 12-23]福州城区水库边冒出二层违建被拆 影响河道行洪
- [ 12-16]福清11个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29348万
- [ 12-09]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
- [ 12-02]福州跃进河整治7年仍未完工 长满水葫芦臭气袭人
- [ 11-29]擅自河道采砂最高罚三十万元 《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 [ 10-29]北京15岁男孩跳河续:救援人员找到男孩遗体
- [ 09-29]茶亭河洗马桥段遭围堰拦断 系福州地铁施工所设
- [ 09-23]河道无证采砂拟最少罚10万元
- [ 09-23]福州金山流花溪南段受污严重 何时能告别黑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