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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暂停办理放弃再生育奖励 生一孩二孩实行登记制

2016-01-03 07:47:03 林晗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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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林晗)全面二孩政策已经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昨日,为做好《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就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全面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等方面作出规定。

育龄夫妇生育可实行承诺制

《通知》要求,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生育第一和第二孩子的夫妻,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对于登记对象个别证件不全的,可实行承诺制,具体参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对无法查证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的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对于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系统。

《通知》要求,在群众登记过程中,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引导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服务。同时,群众登记后,由登记方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或省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将有关登记情况通报夫妻双方户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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