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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2个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均衡评估认定标准

2016-01-09 07:49:1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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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教育督导检查

福建省第四批22个县(市、区)达标

东南网1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 8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会在福州召开。副省长李红出席会议。

4日-8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连江县等22个县(市、区)进行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义务教育阶段的218所中小学和40个教学点。督导组认为,这22个县(市、区)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这是继2013年11月以来我省第四批接受国家认定督导检查的县。

这22个县(市、区)为福州马尾区、连江县、闽侯县、闽清县、永泰县、华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惠安县、德化县、永春县、南安市、莆田秀屿区、光泽县、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武平县、古田县、柘荣县、寿宁县、霞浦县。

至此,我省共有7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的评估认定,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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