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福州1月14日电(记者 胡善安)记者13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2015年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平均上涨1.7%。 调查数据显示,在2015年福建省CPI中,城市和农村均同比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2%。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七升一降”:食品类上涨2.3%、烟酒及用品类上涨2.3%、衣着类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2%、居住类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7%。其中,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分别拉动全省CPI上涨0.79和0.39个百分点。(完) |
相关阅读:
- [ 01-11]去年12月份CPI同比涨1.6% 机构预测春节前后有望降准
- [ 01-09]2015年12月CPI小幅反弹 物价偏弱走势将延续
- [ 01-09]2015年CPI今公布或涨1.5% 涨幅或创6年新低
- [ 12-16]11月份福建省CPI同比上涨1.6%
- [ 12-15]31省份11月CPI出炉 25省份物价涨幅低于2%
- [ 12-10]受北方地区雨雪天气影响 11月份CPI同比上涨1.5%
- [ 12-09]11月份CPI今公布 涨幅恐连续三月处“1时代”
- [ 12-08]台湾11月CPI较去年同期上涨0.53% 涨幅今年最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