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去年问责1179名领导干部
2016-01-22 09:39:5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林晨 刘宝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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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各设区市市委书记和平潭综合试验区党工委书记向全会述廉述责,接受省纪委委员测评。根据测评意见,述廉述责对象将在1个月内上报整改方案,半年后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作为下一年度述廉述责的报告内容。市委书记在省纪委全会上述廉述责,是福建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有力举措。 2015年,福建省通过明晰制度、创新载体、追责问效等举措,“两个责任”意识持续强化、氛围持续浓厚、行为自觉持续形成,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党委统揽,强化责任自觉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福建省坚持省委带头,以上率下,层层推动“两个责任”沉到基层、落到实处。 2015年3月至4月,福建省委常委分别带队到全省各地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集体约谈当地党委、纪委班子成员,讲问题、提要求,打招呼、发信号。紧紧盯住党委书记这个“关键少数”,通过组织党委书记述廉述责、参加电视访谈、接受集体约谈、为问题清单“签字背书”等一系列举措,唤醒主体责任意识。去年以来,先后两次组织设区市、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就落实“两个责任”、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接受媒体访谈。 推出多项举措,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职。研究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0个;出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提名考察三个办法;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的机制。省纪委采取“对账单”的办法,推动“两个责任”在省直单位深化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两次召开省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94个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会议。一年来,倪岳峰多次约谈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和部门一把手、纪委书记,并深入问题相对集中的地区和部门调研督查,督促落实“两个责任”。 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事”,做到直接部署推动、直接检查落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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