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闽1179名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6-01-23 08:13:1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孙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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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3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导报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纪委获悉,2015年,全省1179名领导干部因被追责,包括10个单位1012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167名纪检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221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福建省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撒手锏”,倒逼各级党委、纪委坚守责任担当,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出台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了党委4类12种追责情形、纪委3类11种追责情形,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提出追责建议的权限;出台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意见,明确工作要求、实施程序等。 福建省委去年开展的责任落实检查活动中,各检查组共移交被检查地区8大类67个问题,提出问责建议35条,问责2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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