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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2-04 07:28:4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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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照明管理科科长卢家才、财务科副科长陈宁欣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5年4月10日至12日,卢家才、陈宁欣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私自到常州、泰州等地参观、游玩,并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档香烟。2015年6月,卢家才、陈宁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福清市江镜镇吴塘村支书陈国荣、村主任吴孝光违规赠送礼金、购物卡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陈国荣和吴孝光为感谢时任江镜镇副镇长任德捷(另案处理)的关照,向其赠送2000元现金。此外,为争取时任江镜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林观平(另案处理)在征兵工作上的照顾,吴孝光分别于2014年、2015年春节前夕,赠送林观平共计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2015年12月,陈国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吴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化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伙佬违规收受节礼问题。2013年至2015年的每年春节,黄伙佬多次收受县殡仪馆负责人邱恒辉(另案处理)以年终奖金名义赠送的3000元节礼。2015年9月,黄伙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所得。

省劳动政策法律咨询中心主任洪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洪光长期自驾公车上下班,其中2014年1月至8月的周末或节日期间,多次自驾公车携带家属办私事。2015年12月,洪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公车私用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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