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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取得显著成效

2016-02-06 07:49: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三年行动”以来,我省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入手,相继制定出台了校车、渣土车、拖拉机、摩托车、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办法,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每月组织开展3次全省性统一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

从2013年起,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手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整顿工作,严格驾驶人安全管理,全面推广驾训计时培训系统。同时,实行驾龄三年内的新驾驶员事故率与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挂钩和公布客运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制度。仅2013年,有关部门就抄报企业9549家次,2167名不合格驾驶员被企业解聘。

我省还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机制,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285个,在全国率先开通省级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平台,累计发送短信1.5亿余条,不断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为纠正一些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德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警示教育,请当事人佩戴“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绶带,邀请他们参加10分钟随警执法,亲身体验交通安全管理。同时,免费把印有“亲,别忘了戴上我”“主人,别丢下我”等字样的安全头盔赠送给摩托车驾乘人员。

记者手记>>>

关爱生命 文明交通

作为全国首个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省份,“三年行动”中,我省自上而下全力推进,标本兼治,连续三年把隐患路段治理、国省道提升工程、农村安保工程、危桥改造、校车更换、农村客运车辆更新等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综治、绩效和安全生产等党政综合性考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为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开始,开展为期三年的道安“三年提升工程”。在继续重点整治农村、国道省道的基础上,我省还把城市道路和“生命通道”纳入其中,提出严查严处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以及未按规定避让救助应急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新春佳节,正是大家出门探亲访友之际,有序通行、文明礼让方能平安抵达。让我们远离无牌无证、酒驾、超员超速超限、非法载客、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再道一声:“关爱生命,文明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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