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3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 龚伟轩)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的有效抓手,党建述职评议作为年度“大考”,已成为从严管党治党的“基础功课”和“规定动作”。近年来,福建省直机关工委聚焦“书记抓、抓书记”,让述职评议述出责任、述出压力、述出动力,全方位、分层次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探索出一条有效落实党建责任的路子。
严格标准让党建述职评议既真且实
述职评议的生命力就在于真、实、严,如果表面轰轰烈烈,实际不痛不痒,既收不到实效,也不可持续。如何让述职评议不流于形式,变成单位工作总结报告?
省直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列出了责任清单,让述职内容标准化、核查精细化、评议具体化。今年如何抓机关党建?做了
哪些决策?解决了哪些问题?具体的量化标准,让每一位参加述职的党委书记像参加了一次“大考”,“成绩单”一眼就看得明白。
为了让述职活动做得更严实,省直工委早在2014年就增加了核查的前置环节,通过事先调查研究、党建片会、走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方式,摸清述职对象所在单位党建工作的情况,使述职汇报不敢假、不敢夸。
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是一次全面的盘底,重在找准问题、真抓实改。在实际工作中,省直工委抓党建督查先行、规范述职内容、强化问题导向、实行现场测评、注重结果应用五个环节工作,使述职评议工作做到了“日常”与“现场”相结合、“清单”与“创新”相结合、“评”与“用”相结合,保证了述职评议工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既然是考核,就要听到不同的声音。省直工委一方面认真组织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一方面主动接受效能监督部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各单位党务干部和党员干部代表等对自身工作业绩和作风建设状况的监督评议,广泛吸纳来自基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智慧,用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述职评议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点面”结合构建“述职述党建”工作链条
提出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福建发挥首创精神,形成了机关工委、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4个层面主要负责人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法。
省直工委充分发挥走前头做表率作用,每年向省委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市县机关工委也参照省里做法,向同级地方党委汇报述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分期分批向省委述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基层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形成了“点面”结合,抓紧抓实了各个层面党组织书记的专项述职,确保“述职述党建”在机关各级党组织得到真正落实。党建工作重点责任人由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向党组(党委)、党支部延伸拓展,不但丰富了机关党建工作制的制度框架,也夯实了管党治党工作根基。
不仅如此,省直工委还对每一层的述职评议制度设计都作了详细规定。比如,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时注重把好“三关”,其中把
好程序关时又进一步明确到“会前”“会中”“会后”应该怎么做,逐步健全了从省委到机关工委,到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用责任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带一级,实现责任全覆盖。
翔实的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党建责任的自觉性,无论是机关工委,还是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党组织抓党建意识明显增强,抓党建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
三年来,以“1263”机制为主体的党建配套制度更加健全,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普遍由党员处长兼任,支部工作与处室业务工作一起抓、两促进,“一岗双责”落到实处;97.9%的省直单位支部评为“好”或“较好”,省直单位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比例达1.8%,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90%的省直单位机关党委承担了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的任务……
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推动福建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的“杠杆”,充分发挥了导向作用、倒逼作用,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将主业主责刻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竖起管党“新标杆”,唱出党建“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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