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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www.fjsen.com 2016-03-04 09:21: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第三节 加大苏区老区等重点地区扶持力度

一、支持苏区老区振兴发展。用好用足国家赋予我省苏区老区特殊政策,加大对苏区老区在项目、资金、物资、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坚持“老区优先,适当倾斜”原则,继续加大对苏区老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苏区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建设、民生工程项目。推动省际边界县加快发展,支持永定开展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体制创新试验工作。

二、扶持重点县加快发展。持续强化对重点县产业发展、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完善挂钩帮扶重点县制度,切实加强结对帮扶力量。加强重点县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建设三明扶贫改革试验区、屏南农村改革试验区、长(汀)连(城)武(平)扶贫开发试验区。

三、加大少数民族贫困乡村支持。持续实施“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将少数民族贫困村纳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范围。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的支持力度,加强政策及资金倾斜。优先将居住在地质灾害点的少数民族群众列入造福工程搬迁计划。

专栏13:脱贫攻坚重大工程

扶贫搬迁造福工程:对现有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近50万农村人口实施搬迁,建设200个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和200个5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

扶贫小额信贷工程:60个现有千户以上贫困人口县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每年新增1亿元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贴息。

贫困劳动力培训工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就业援助计划、“雨露计划”、“春潮行动”等,年均培训贫困劳动力10万人次。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程:以扶贫开发重点村为基本单元,实行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扶持,实施一批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生态建设、民生工程项目。

山海协作共建工程:推进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等建设,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均建成1个以上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


责任编辑: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