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原创新闻> 科教文卫 > 正文

今秋起福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提供教科书 正版学生字典

2016-03-30 23:00:21 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2017年开始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再提高

从2017年开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在此基础上,对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县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为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更新计算机等设备,提高义务教育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原则上每5年更新一次。

2016年—2020年 省财政安排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专项资金2000万元

意见要求,在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的同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相关项目,着力解决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2016-2020年,省财政安排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教育专项资金每县2000万元,支持当地义务教育等发展。

经费分担办法分四档进行补助

据了解,落实省定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含增加公办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作业本费及营养改善所需经费,参照省政府确定的省、市、县(区),财政分本当分担情况,分四档进行补助。第一档按8:2比例进行分担,即省级财政承担80%;第二档按6:4比例进行分担,即省级政承担60%;第三档按4:6比例进行分担,即省级财政承担40%;第四档按2:8比例进行分担,即省级财政承担20%;厦门市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厦门市自行承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