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漳浦公安回应“女警殴打小区保安”事件:当事女民警被停职

2016-04-09 19:20:52 郑良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福州4月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郑良)针对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女民警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脱高跟鞋敲破保安头部”事件,福建漳浦县公安局回应称,当事女民警张志珍已被停止执行职务,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漳浦县公安局发布的消息称,4月7日晚9时28分左右,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该县富丽小区保安被一名女性殴打。

接报后,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绥安派出所出警处置。经现场调查,警方发现殴打富丽小区保安的是县公安局女民警张志珍。当晚,漳浦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给予张志珍停止执行职务,并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

漳浦县公安局称,将及时查清事实,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后续情况将及时公布。(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