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严管“生命通道”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全省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严管严查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理,予以罚款和记分。 去年我省共查处高速公路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122089起,其中现场处罚110459起,非现场处罚11630起。发生事故75起,死亡8人,受伤人数16人。 应急通道也称为“生命通道”,是专门供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执行紧急公务的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及民警、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违法驶入或在车道内停留。然而这样的一条“生命通道”却常常被堵塞,最终酿成一桩桩悲剧。 发布会上介绍了违法占用应急通道主要情形:在应急车道内违法行车,在应急车道内倒车、逆行,发生交通堵塞时,随意穿插被堵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车;在应急车道内违法停车;在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避让紧急任务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是指担负特种任务,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加剧道路拥堵,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极易造成事故;同时也会形成负面示范。”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说道。 据悉,对于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如下: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警告或者1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整治期间,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理,予以罚款和记分。” 傅仰余说,顶格的含义就是按最高处罚,予以罚款和记分,不处于警告。 另据了解,为了更好的宣传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的重要意义,福建省公安厅交警部门将开展“悬赏10万 晒交通陋习”活动,鼓励群众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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