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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实施教育精准扶贫 今秋起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

2016-04-15 08:45:45 许含宇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

今年起提高

通知提出,实行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免除学杂费,这些对象还可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的资助。

完善少数民族助学金政策。从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标准提高到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完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最高档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家庭困难程度予以资助。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和低保家庭寄宿生按最高档营养餐补助标准予以资助。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校)免除学杂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

高校贫困毕业生入伍优先推荐

通知还提出,今后我省将加大各类国家和省基层就业项目对高校贫困毕业生的倾斜力度,在重大科研项目单位聘用、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以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等工作中,将高校贫困毕业生列为优先推荐对象,予以优先安排。高校设立就业专项援助资金,资助贫困毕业生到外地求职。与此同时,主动引导和有针对性地帮扶贫困毕业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创业活动。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全省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生一策”的动态管理,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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