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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2016-04-15 14:43:08 曾咏发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福州4月14日电 (袁羽 通讯员 曾咏发)环境检查中,遇到执法人员随意擅自开展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怎么办?今后,福建将有更严格的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

今日记者获悉,福建省环保厅近日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操作规范,严格限制环境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根据《方案》,福建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方案》明确要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名录库和环保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行政区划进行划分,环保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划进行划分。开展“双随机”抽查前,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

“我们还建立了‘一抽查一通报’制度。”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同时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双随机”抽查机制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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