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5日电(刘丰)福建省消委会今日消息,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42件,解决4756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82.26万元。其中,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逐渐增多,成为当前投诉的新热点。 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赢商家优惠券等正逐渐成为商家新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但由于微商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创立时间较短,且缺少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着管理混乱、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福建省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受新《消法》保护,且微信购物商品金额往往较小,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合同法》走司法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是这样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因此建议一般不要采用微信购物。 福建省消委会建议,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这类平台的付款有严格的程序,退换货、维权取证较为方面快捷;通过移动社交平台购物时,一定要核实商家地址,保留好涉及商品服务的数量、型号、质量、承诺等关键性交流信息,要求销售方提供购物凭证,如订单截图、收银单据及出售商家的联系方式、物流运输证明等;对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尤其是陌生链接,最好提高警惕。如果要进行购物,要到正规的购物网站的手机客户端进行购物,不要轻易在不知名的网站或者朋友圈内进行网购,避免上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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