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巡视组向被巡视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反馈巡视情况
2016-04-28 06:47:2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赵舒文 |
分享到:
|
东南网4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海铭 通讯员 闽巡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下旬至2015年12月下旬,省委巡视组对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省属企业,兴业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等2家省属金融机构,以及福州马尾区、福清市、福州仓山区、长乐市、厦门湖里区、厦门同安区、平和县、泉州鲤城区、三明三元区、清流县、大田县、莆田涵江区、莆田荔城区、莆田秀屿区、龙岩新罗区、连城县等16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 省委书记尤权主持召开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视综合情况汇报,研究了巡视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的巡视工作提出了要求。尤权强调,被巡视地方、单位要按照省委“五抓五看”和27条具体措施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分类处置,体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根本要求。被巡视地方、单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的、甚至不整改的,抓住典型问责。要严格依照法规开展巡视工作,明确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开展巡视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使纪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视成果、督促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日前,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反馈了巡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巡视发现的问题。 省委企业巡视组巡视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期间,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集团党组管党治党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失之于宽;有的自营项目管理不规范,联营挂靠项目违规操作,存在经营和廉政双重“风险”;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个别下属企业领导权力过于集中、项目管理不够规范、资金管理比较混乱。虚报冒领、公款购卡购物送礼和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下属企业领导公车私用。执行政策法规不够到位,一些项目名为联营实为挂靠转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领导班子决策集中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各行其是;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提拔、安排身边工作人员和亲戚;一些领导干部兼职过多,个别重要岗位干部长期没有交流。 |
相关阅读:
- [ 03-30]福建7个巡视组进驻省属高校巡视 联系方式公布
- [ 09-20]中央巡视组:下一步重点巡视金融企业和高校
- [ 09-13]中央巡视组:中建24名领导干部配偶移居国外
- [ 05-05]巡视组高效的另一面是“同级监督太软”
- [ 04-29]中央巡视组如何挽回2.4亿国企损失?
- [ 04-13]全国重点地区煤矿督导巡视组汇报会召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